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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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安肇新河接纳沿线大量生活和工业污水,经古恰泄洪闸断面汇入松花江,长期为重度污染,群众反映强烈。2020年年底,安肇新河污染问题被媒体曝光,当地紧急制定了治理方案,但多项任务未达到序时进度。其中,红岗区、经开区、林甸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肇州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未完成。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虽然完成提标改造,但运行不稳定,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

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庆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投运且达标排放;红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

(二)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问题

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

1.立行立改,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2.2022年8月底前,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庆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3.2022年9月底前,建成红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待园区入驻企业排水规模满足污水处理厂最低运行条件后,及时进水调试,尽快实现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二)四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问题

1.立行立改,全面排查整改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按期整改到位。

2.每月对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执法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方面

(1)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林甸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大庆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达标排放。

(3)红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待园区入驻企业排水规模满足污水处理厂最低运行条件后通水运行。

2.四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问题

(1)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州县、肇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别邀请专家开展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目前,四座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对四座县级污水处理厂每月开展执法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主要成效

通过相关重点水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投用和升级改造,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安肇新河流域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国家生态环境部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安肇新河古恰闸口断面水质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五、验收审核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于2023年1月9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2023年2月28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6月2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委 ?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安肇新河接纳沿线大量生活和工业污水,经古恰泄洪闸断面汇入松花江,长期为重度污染,群众反映强烈。2020年年底,安肇新河污染问题被媒体曝光,当地紧急制定了治理方案,但多项任务未达到序时进度。其中,红岗区、经开区、林甸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肇州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未完成。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虽然完成提标改造,但运行不稳定,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

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庆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投运且达标排放;红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

(二)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问题

4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

1.立行立改,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2.2022年8月底前,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庆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3.2022年9月底前,建成红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待园区入驻企业排水规模满足污水处理厂最低运行条件后,及时进水调试,尽快实现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二)四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问题

1.立行立改,全面排查整改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按期整改到位。

2.每月对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执法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方面

(1)肇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林甸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大庆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达标排放。

(3)红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待园区入驻企业排水规模满足污水处理厂最低运行条件后通水运行。

2.四座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问题

(1)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州县、肇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别邀请专家开展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目前,四座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对四座县级污水处理厂每月开展执法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主要成效

通过相关重点水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投用和升级改造,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安肇新河流域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国家生态环境部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安肇新河古恰闸口断面水质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五、验收审核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于2023年1月9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2023年2月28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6月2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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