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内地块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内地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5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梨树区燎泰高强度着色粉和中间体项目(一期)

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内A-03-a-1-1地块

(略) 燎 (略)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A-03-a-1-1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7755.84m2(包含二期工程用地)。生产规模为年产1,4-二羟基蒽醌6000t 、1,4-二羟基蒽醌升华品1000t、200t溶剂蓝104、40t溶剂紫36、400t溶剂紫13、300t溶剂绿3、100t溶剂黑3、200t酸性绿25、200t酸性蓝80、1,4-二羟基蒽醌隐色体、300t分散蓝359、800t分散黄54、800t分散红6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生产厂房、储运设施、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环保设施以及生活办公区等。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穆棱河。厂区生产废水包括废母液、压滤废水、抽滤废水、离心废水、分层废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排水、喷淋设施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厌氧处理→A/O生物处理→MBR膜过滤→二次电芬顿氧化→气浮”组合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穆棱河。

厂区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罐区、装卸区、*类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地下管沟、污水管线等,其中危废暂存库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各车间控制室、*类仓库、燃料仓库、戊类堆场、控制中心、配电室、空压站、循环水泵房、锅炉房、消防水池等,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非污染防治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硬化。厂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眼。 ????????????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包括工艺废气、锅炉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食堂废气,以及生产、罐区、污水处理站、物料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各车间反应釜及连接管线设备应全封闭,釜内采用负压状态。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产生的投料废气、干燥废气由引风机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反应釜内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送入“二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醇、苯胺类、NMH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DMF、*酮、溴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生物除臭+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6m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NMH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危废暂存库废气采用“二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6m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醇、NMH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溴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所有无组织废气应收集并处理,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外周界污染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运输过程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采取车间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固定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装置的措施后,经厂房隔声、发散衰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房产生的灰渣,外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升华残渣、蒸馏残渣、蒸馏残液、废滤饼、废酸、实验废液、废包装、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工艺粉尘以及三效浓缩蒸发除盐系统产生的混杂盐应先进行属性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危险特性鉴定前应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贮存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5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梨树区燎泰高强度着色粉和中间体项目(一期)

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内A-03-a-1-1地块

(略) 燎 (略)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鸡西经济开发区梨树工业谷化工产业区A-03-a-1-1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7755.84m2(包含二期工程用地)。生产规模为年产1,4-二羟基蒽醌6000t 、1,4-二羟基蒽醌升华品1000t、200t溶剂蓝104、40t溶剂紫36、400t溶剂紫13、300t溶剂绿3、100t溶剂黑3、200t酸性绿25、200t酸性蓝80、1,4-二羟基蒽醌隐色体、300t分散蓝359、800t分散黄54、800t分散红6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生产厂房、储运设施、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环保设施以及生活办公区等。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穆棱河。厂区生产废水包括废母液、压滤废水、抽滤废水、离心废水、分层废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排水、喷淋设施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厌氧处理→A/O生物处理→MBR膜过滤→二次电芬顿氧化→气浮”组合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穆棱河。

厂区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罐区、装卸区、*类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地下管沟、污水管线等,其中危废暂存库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各车间控制室、*类仓库、燃料仓库、戊类堆场、控制中心、配电室、空压站、循环水泵房、锅炉房、消防水池等,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非污染防治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硬化。厂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眼。 ????????????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包括工艺废气、锅炉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食堂废气,以及生产、罐区、污水处理站、物料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各车间反应釜及连接管线设备应全封闭,釜内采用负压状态。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产生的投料废气、干燥废气由引风机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反应釜内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送入“二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醇、苯胺类、NMH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DMF、*酮、溴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生物除臭+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6m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NMH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危废暂存库废气采用“二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6m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醇、NMH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溴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所有无组织废气应收集并处理,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外周界污染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运输过程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采取车间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固定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装置的措施后,经厂房隔声、发散衰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房产生的灰渣,外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升华残渣、蒸馏残渣、蒸馏残液、废滤饼、废酸、实验废液、废包装、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工艺粉尘以及三效浓缩蒸发除盐系统产生的混杂盐应先进行属性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危险特性鉴定前应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贮存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