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烽火乡卫生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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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烽火乡卫生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澧县 (略) 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澧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临澧县烽火乡

建设单位

临澧县 (略)

项目概况

临澧县 (略) (略) (略) 临澧县烽火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为一体的“一级*等” (略) 。医院用地面积5285㎡,建筑面积1938㎡。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1.3万元。各类专业卫技人员33人,床位35张(含牙床一张)。 (略) 现有建筑物包括医疗楼(共二层),其中一层为门诊、中西药房等, (略) 部;办公楼,一楼为预防接种,妇幼保健,食堂;二楼为健康档案室, (略) 长办公室、财务室等。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食堂油烟

油烟

抽油烟机

/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恶臭

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烷

废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全封闭、使用除臭剂,周边绿化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粪大肠菌群、COD、BOD5、SS、LAS、氨氮、动植物油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临澧县烽火乡污水处理二厂进水水质要求

医疗废水

声环境

汽油发电机、空调机

噪声

机器维护,设备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项目中涉及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方面的内容需按《射线装置及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建设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另进行单独的环境影响评价,本报告不涉及。

固体废物

①医疗垃圾全部分类集中收集,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湖南 (略) 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交由湖南 (略) 处置。

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院区绿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卫办发[2006]16号)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选址、安全间距、防护距离要求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选址应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设:

①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水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外部水的浸泡;

②必须与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③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④地面和1.0m高的墙裙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⑤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⑥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⑦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医院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收集时严防洒漏和违反操作规程,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和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2)卫生要求和管理制度

①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②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③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的暂时贮存库房和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澧县 (略) 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澧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临澧县烽火乡

建设单位

临澧县 (略)

项目概况

临澧县 (略) (略) (略) 临澧县烽火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为一体的“一级*等” (略) 。医院用地面积5285㎡,建筑面积1938㎡。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1.3万元。各类专业卫技人员33人,床位35张(含牙床一张)。 (略) 现有建筑物包括医疗楼(共二层),其中一层为门诊、中西药房等, (略) 部;办公楼,一楼为预防接种,妇幼保健,食堂;二楼为健康档案室, (略) 长办公室、财务室等。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食堂油烟

油烟

抽油烟机

/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恶臭

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烷

废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全封闭、使用除臭剂,周边绿化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粪大肠菌群、COD、BOD5、SS、LAS、氨氮、动植物油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临澧县烽火乡污水处理二厂进水水质要求

医疗废水

声环境

汽油发电机、空调机

噪声

机器维护,设备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项目中涉及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方面的内容需按《射线装置及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建设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另进行单独的环境影响评价,本报告不涉及。

固体废物

①医疗垃圾全部分类集中收集,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湖南 (略) 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交由湖南 (略) 处置。

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院区绿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卫办发[2006]16号)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选址、安全间距、防护距离要求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选址应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设:

①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水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外部水的浸泡;

②必须与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③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④地面和1.0m高的墙裙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⑤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⑥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⑦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医院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收集时严防洒漏和违反操作规程,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和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2)卫生要求和管理制度

①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②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③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的暂时贮存库房和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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