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会埠镇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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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会埠镇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3〕215号



会埠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2023年会埠镇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会府字〔2023〕1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新农发〔2023〕1号)文,同意你镇19个新农村建设点工程统一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会埠镇新农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会埠镇渣村、东源村、稻田村、游落村、水口村、村头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会埠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有19个新农村建设点,主要包括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等(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6.03万元,各建设点资金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6月2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

奉发改发〔2023〕215号



会埠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2023年会埠镇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会府字〔2023〕1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新农发〔2023〕1号)文,同意你镇19个新农村建设点工程统一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会埠镇新农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会埠镇渣村、东源村、稻田村、游落村、水口村、村头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会埠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有19个新农村建设点,主要包括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等(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6.03万元,各建设点资金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6月2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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