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彩莹矿业有限公司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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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彩莹矿业有限公司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19日, (略) 根据《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铁岭县李千户乡腰未台村于北沟屯北约1.0km, (略) 新增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主要开采建筑用大理岩,开采方式为主要采用机械凿岩,切割锯切割方式开采大理岩,公司于 2021 年8月1 (略) 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至 2024 年9月19日,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增加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 2.0 万m3/a。建设后生产规模、生产时间未发生变化,主要建设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及对破碎及筛分工段进行封闭厂房建设,并完善各产尘点的收尘设施建设,减少破碎筛分工段无组织粉坐排放。

本项目职工共 30 人,本项目不新增员工,采取 1 班工作制,每班 8h,全年工作 185 天(冬季不生产)。

扩建后本项目开采规模仍为 2.0 万 m3 建筑大理岩,项目产品规格为 10mm、20mm、30mm 大理岩,开采回采率 98%。

(二)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2021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辽宁 (略) 编制完成《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12月06日,铁岭县环保局以铁县环审函[2021]092号文对该项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

(略) 于 2006年9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宄所编制完成《 (略) 铁岭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铁岭县环境保护局于 2006年10月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并与于 2017年9月20日通过了环保验收并取得铁岭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验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铁县环验函【2017】50号。

2020 (略) 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3年06月2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

2022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022-075-L。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投资情况:项目环保总投资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的19.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主体工程、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建设破碎筛分封闭厂房200平方米,20m×10m×15m(长×宽×高),排气筒15m高;实际因企业筛分破碎设备生产线较长,建设破碎筛分封闭厂房2784平方米,尺寸为 80m×20m×15m(长×宽×高)1个,64m×16m×15m(长×宽×高)1个,排气筒高度20米。不新增污染物,生产、处置能力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破碎工序粉尘:项目采用粗破、细破的二级破碎对开采的原矿石进行破碎加工(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及筛分设备全部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同时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受料仓建三面围挡并带顶的料棚,料棚进深尺度不小于 8 米),破碎机在工作时,矿石受挤压而破裂,破碎生产过程产生含尘废气。为减轻粉尘污染,在各级破碎机产尘点设置(集气效率 90%)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99%)+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筛分粉尘:项目采用振动筛对破碎后碎石进行振动筛分为减轻粉尘污染,在各振动筛产尘点设置集气效率 90%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99%)+20m 高排气筒排放(与破碎工序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

传送粉尘:本项目在给料机给料口设喷雾洒水喷头洒水抑尘(供水须安装计量设施,供水管路采取保温措施确保冬季正常使用),各输送带和筛分工序之后石料下落点设置喷雾洒水喷头洒水抑尘。

装卸粉尘:本项目矿石、成品装卸产生颗粒物,采用洒水降尘。

成品堆场粉尘:对成品表面进行洒水降尘,增加成品含水率,同时大颗粒碎石采取苫布遮盖措施,石粉料设在全封闭库房内,产品转运在库房内进行。不能密闭的堆场、料场使用苫布苫盖,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防治扬尘污染;场区及道路。场内、场外道路须每天定时清扫保洁、洒水抑尘。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3、噪声

本项目开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減震,风机设置消声装置,泵类设置软连接。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破碎筛废气收集的粉尘,外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内会产生少量污泥,用于矿区回填,不外排;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修理厂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露天采场延山体一侧修建了1 条泄洪沟;采区达到一定深度后,对采场台阶边坡进行削坡整形,最终坡度角 60°,同时进行绿化; 台阶内侧挖横向排水沟,两侧竖向排水沟;道路两侧设置泄洪沟,并进行了绿化复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经实际检查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安装、施工质量良好,运行稳定、正常。各种环保设施都有专门的运行、检修和管理机构,并有运行、检修、维护记录,环保设施运转率达100%。

1、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标准。

2、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标准。

3、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4、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破碎筛废气收集的粉尘,外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内会产生少量污泥,用于矿区回填,不外排;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修理厂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本项目无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批复要求施工建设,落实环保措施,没有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影响,项目建成使用后,根据监测结果,在环保设施措施都落实的情况下,产生的废气、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六、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企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逐一进行了整改,经确认各项环保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批复一致,都已经得到落实,各项环境指标经监测全部合格,可以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企业法人和环保责任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


(略) (盖章)

2023.06.26

image.png

HY0101 (略) 验收报告(1).docx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19日, (略) 根据《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铁岭县李千户乡腰未台村于北沟屯北约1.0km, (略) 新增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主要开采建筑用大理岩,开采方式为主要采用机械凿岩,切割锯切割方式开采大理岩,公司于 2021 年8月1 (略) 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至 2024 年9月19日,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增加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 2.0 万m3/a。建设后生产规模、生产时间未发生变化,主要建设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及对破碎及筛分工段进行封闭厂房建设,并完善各产尘点的收尘设施建设,减少破碎筛分工段无组织粉坐排放。

本项目职工共 30 人,本项目不新增员工,采取 1 班工作制,每班 8h,全年工作 185 天(冬季不生产)。

扩建后本项目开采规模仍为 2.0 万 m3 建筑大理岩,项目产品规格为 10mm、20mm、30mm 大理岩,开采回采率 98%。

(二)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2021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辽宁 (略) 编制完成《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12月06日,铁岭县环保局以铁县环审函[2021]092号文对该项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

(略) 于 2006年9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宄所编制完成《 (略) 铁岭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铁岭县环境保护局于 2006年10月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并与于 2017年9月20日通过了环保验收并取得铁岭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验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铁县环验函【2017】50号。

2020 (略) 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3年06月2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

2022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022-075-L。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投资情况:项目环保总投资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的19.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 (略) 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主体工程、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建设破碎筛分封闭厂房200平方米,20m×10m×15m(长×宽×高),排气筒15m高;实际因企业筛分破碎设备生产线较长,建设破碎筛分封闭厂房2784平方米,尺寸为 80m×20m×15m(长×宽×高)1个,64m×16m×15m(长×宽×高)1个,排气筒高度20米。不新增污染物,生产、处置能力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破碎工序粉尘:项目采用粗破、细破的二级破碎对开采的原矿石进行破碎加工(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及筛分设备全部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同时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受料仓建三面围挡并带顶的料棚,料棚进深尺度不小于 8 米),破碎机在工作时,矿石受挤压而破裂,破碎生产过程产生含尘废气。为减轻粉尘污染,在各级破碎机产尘点设置(集气效率 90%)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99%)+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筛分粉尘:项目采用振动筛对破碎后碎石进行振动筛分为减轻粉尘污染,在各振动筛产尘点设置集气效率 90%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99%)+20m 高排气筒排放(与破碎工序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

传送粉尘:本项目在给料机给料口设喷雾洒水喷头洒水抑尘(供水须安装计量设施,供水管路采取保温措施确保冬季正常使用),各输送带和筛分工序之后石料下落点设置喷雾洒水喷头洒水抑尘。

装卸粉尘:本项目矿石、成品装卸产生颗粒物,采用洒水降尘。

成品堆场粉尘:对成品表面进行洒水降尘,增加成品含水率,同时大颗粒碎石采取苫布遮盖措施,石粉料设在全封闭库房内,产品转运在库房内进行。不能密闭的堆场、料场使用苫布苫盖,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防治扬尘污染;场区及道路。场内、场外道路须每天定时清扫保洁、洒水抑尘。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3、噪声

本项目开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減震,风机设置消声装置,泵类设置软连接。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破碎筛废气收集的粉尘,外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内会产生少量污泥,用于矿区回填,不外排;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修理厂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露天采场延山体一侧修建了1 条泄洪沟;采区达到一定深度后,对采场台阶边坡进行削坡整形,最终坡度角 60°,同时进行绿化; 台阶内侧挖横向排水沟,两侧竖向排水沟;道路两侧设置泄洪沟,并进行了绿化复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经实际检查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安装、施工质量良好,运行稳定、正常。各种环保设施都有专门的运行、检修和管理机构,并有运行、检修、维护记录,环保设施运转率达100%。

1、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标准。

2、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标准。

3、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4、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破碎筛废气收集的粉尘,外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内会产生少量污泥,用于矿区回填,不外排;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修理厂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本项目无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批复要求施工建设,落实环保措施,没有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影响,项目建成使用后,根据监测结果,在环保设施措施都落实的情况下,产生的废气、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六、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企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逐一进行了整改,经确认各项环保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批复一致,都已经得到落实,各项环境指标经监测全部合格,可以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企业法人和环保责任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


(略) (盖章)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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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0101 (略) 验收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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