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弯街道拟出让经营性用地F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大弯街道拟出让经营性用地F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大弯街道拟出让经营性用地 F3 地 (略) 青白江区北部西区西七路以北、凤祥大道以西(原属红阳街道红阳村 5 组用地),占地面积约 15 亩。地块历史主要为原红阳村 5 组集体用地,主要用于村民宅基地及农田为主,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地块内无规模化养殖,2006 年征收后至 2015 年,地块闲置。2015 年起,周边地块*续开发,本地块*续被各房产开发商用作临时生活工棚,地块现状为金色年华里项目用作临时板房工棚。 (略) 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青白江区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 500m 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目标为居民区及幼儿园;地块 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根据快检结果,地块内所有点位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及周边历史活动对
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收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2、综上所述,本地块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污染源,地块受到污染的
可能性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质量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
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本地块未来可作
为二类住宅用地使用。
1、大弯街道拟出让经营性用地 F3 地 (略) 青白江区北部西区西七路以北、凤祥大道以西(原属红阳街道红阳村 5 组用地),占地面积约 15 亩。地块历史主要为原红阳村 5 组集体用地,主要用于村民宅基地及农田为主,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地块内无规模化养殖,2006 年征收后至 2015 年,地块闲置。2015 年起,周边地块*续开发,本地块*续被各房产开发商用作临时生活工棚,地块现状为金色年华里项目用作临时板房工棚。 (略) 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青白江区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 500m 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目标为居民区及幼儿园;地块 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根据快检结果,地块内所有点位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及周边历史活动对
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收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2、综上所述,本地块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污染源,地块受到污染的
可能性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质量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
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本地块未来可作
为二类住宅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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