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基雅园小区规划实施情况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鸿基雅园小区规划实施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成立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问题楼盘”专项领导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淮开办发﹝2020﹞132号文件)、《商品房“问题楼盘”化解操作指引》(淮楼办﹝2020﹞3号)、《 (略) 城区安置小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方案》(淮楼办﹝2020﹞2号)文件内容,鸿基雅园小区为开发区“问题楼盘”,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政策路径参照安置小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方案。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问题楼盘,现将小区现状与批准总平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之处公示如下:

1、13、14、16号商住楼原规划许可北立面商业部分外墙色彩及材质为深驼色花岗岩。现状:北立面为驼色真石漆。12、15、17、18号住宅楼原规划许可外墙色彩及材质为金茶色三色砖和肉色乳胶漆,现状为肉色和橙色真石漆。

2、原规划总平图沿淮海西路有绿化带,现状为绿化带部分改为地上机动停车位,原规划总平图13、14、18号北侧地上停放机动车位为54个,现状地上机动停车位为159个,比原规划总平图多105个,使项目绿化率减少。

3、12、13、14、15、16、17楼之间原规划总平图上有小喷泉、中心绿化,现状未做,且在上述楼栋之间设置了非机动停车位和车位雨棚,使绿化率减少。

4、原规划许可:13、14号楼下侧有地下机械停车位216个,现状地下机械车位未实施,造成机动车位数量相应减少。

5、原规划许可: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12674.69平方米,现状13、14号楼北侧地下汽车库未建,使建筑面积减少3172.51平方米,造成机械停车位减少195个。

6、12、13、14、15号楼原规划许可地下一层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为平整式无高差;现状有高差通道有台阶;16、17号楼原规划许可地下一层和夹层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为平整式无高差;现状有高差通道有台阶,18号楼原规划地下两层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为平整式无高差;现状有高差通道有台阶。另上述建筑地下部分内有建筑垃圾和积水、需清理到位。

7、13、14、16、18号楼建筑外遮阳帘未安装;高层住宅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未安装。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7日,通过《淮安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和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因现状与原规划不一致,如果对现状公示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实际情况出具规划意见。

联系人:陈先生 *

蒋先生 *

联系地址: (略) 迎宾大道8号开发控股大厦41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6月28日

根据《关于成立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问题楼盘”专项领导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淮开办发﹝2020﹞132号文件)、《商品房“问题楼盘”化解操作指引》(淮楼办﹝2020﹞3号)、《 (略) 城区安置小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方案》(淮楼办﹝2020﹞2号)文件内容,鸿基雅园小区为开发区“问题楼盘”,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政策路径参照安置小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方案。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问题楼盘,现将小区现状与批准总平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之处公示如下:

1、13、14、16号商住楼原规划许可北立面商业部分外墙色彩及材质为深驼色花岗岩。现状:北立面为驼色真石漆。12、15、17、18号住宅楼原规划许可外墙色彩及材质为金茶色三色砖和肉色乳胶漆,现状为肉色和橙色真石漆。

2、原规划总平图沿淮海西路有绿化带,现状为绿化带部分改为地上机动停车位,原规划总平图13、14、18号北侧地上停放机动车位为54个,现状地上机动停车位为159个,比原规划总平图多105个,使项目绿化率减少。

3、12、13、14、15、16、17楼之间原规划总平图上有小喷泉、中心绿化,现状未做,且在上述楼栋之间设置了非机动停车位和车位雨棚,使绿化率减少。

4、原规划许可:13、14号楼下侧有地下机械停车位216个,现状地下机械车位未实施,造成机动车位数量相应减少。

5、原规划许可: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12674.69平方米,现状13、14号楼北侧地下汽车库未建,使建筑面积减少3172.51平方米,造成机械停车位减少195个。

6、12、13、14、15号楼原规划许可地下一层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为平整式无高差;现状有高差通道有台阶;16、17号楼原规划许可地下一层和夹层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为平整式无高差;现状有高差通道有台阶,18号楼原规划地下两层自行车库室内地面为平整式无高差;现状有高差通道有台阶。另上述建筑地下部分内有建筑垃圾和积水、需清理到位。

7、13、14、16、18号楼建筑外遮阳帘未安装;高层住宅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未安装。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7日,通过《淮安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和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因现状与原规划不一致,如果对现状公示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实际情况出具规划意见。

联系人:陈先生 *

蒋先生 *

联系地址: (略) 迎宾大道8号开发控股大厦41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6月2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