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顶勤模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顶勤模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顶勤模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东山村凤凰路 112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事键盘外壳、鼠标外壳、音箱外壳、铜配件和不锈钢配件的加工生产,年生产键盘外壳 88 吨、鼠标外壳 200 吨、音箱外壳 320 吨、铜配件 780 万个和不锈钢配件 475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在注塑成型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与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通风措施,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破碎、磨床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政管 (略) 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噪声:经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废: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公示时间 | 2023-06-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顶勤模具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东山村凤凰路 112 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事键盘外壳、鼠标外壳、音箱外壳、铜配件和不锈钢配件的加工生产,年生产键盘外壳 88 吨、鼠标外壳 200 吨、音箱外壳 320 吨、铜配件 780 万个和不锈钢配件 475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在注塑成型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与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通风措施,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破碎、磨床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政管 (略) 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噪声:经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废: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公示时间 | 2023-06-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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