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见诚年产40万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安徽见诚年产40万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见诚年产40万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镇县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丰和路东侧、规划智汇路西侧、规划科技路北侧;
建设内容:建设主要生产车间、综合楼、员工宿舍、食堂及危废库、污水站等附属设施,设置机加工线、焊接线、涂装线及组装流水线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0万台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相关配件,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废水主要为机加工线脱脂工序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喷漆废水,另外包括碱液喷淋塔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酸洗废气、喷砂粉尘、喷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尘、废贴花纸,企业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
噪声:厂区主要噪声源为冲床、铣床等机械生产设备、风机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机加工线脱脂工序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喷漆废水,另外包括碱液喷淋塔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机加工线脱脂工序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喷漆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淝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4#车间:
①酸洗废气:槽边侧吸风+碱液喷淋塔+1根15m排气筒(DA001)
②喷砂废气: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2)
③喷粉粉尘: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3)
④喷粉固化炉废气:1根15m排气筒(DA004)
⑤喷涂线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漆雾经水帘+两级喷淋+除雾器+过滤棉处理;有机废气经4套活性炭浓缩脱附装置+4套RCO装置+4根15m排气筒(DA005~DA008)
⑥RCO天然气燃烧废气:1根15m排气筒(DA009)
⑦蒸汽能机废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10)
7#车间:
①焊接烟尘: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1)
②T4/T6热处理废气:1根15m排气筒(DA012)
③抛光、打磨废气: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3)
④蒸汽能机废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14)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尘、废贴花纸,企业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的危废库内(建筑面积90.6m2),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安 (略)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ttp://**
环评单位名称: (略) 斯康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rnak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见诚年产40万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镇县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丰和路东侧、规划智汇路西侧、规划科技路北侧;
建设内容:建设主要生产车间、综合楼、员工宿舍、食堂及危废库、污水站等附属设施,设置机加工线、焊接线、涂装线及组装流水线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0万台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相关配件,20万套运动器材及汽机车配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废水主要为机加工线脱脂工序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喷漆废水,另外包括碱液喷淋塔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酸洗废气、喷砂粉尘、喷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尘、废贴花纸,企业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
噪声:厂区主要噪声源为冲床、铣床等机械生产设备、风机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机加工线脱脂工序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喷漆废水,另外包括碱液喷淋塔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机加工线脱脂工序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喷漆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淝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4#车间:
①酸洗废气:槽边侧吸风+碱液喷淋塔+1根15m排气筒(DA001)
②喷砂废气: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2)
③喷粉粉尘: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3)
④喷粉固化炉废气:1根15m排气筒(DA004)
⑤喷涂线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漆雾经水帘+两级喷淋+除雾器+过滤棉处理;有机废气经4套活性炭浓缩脱附装置+4套RCO装置+4根15m排气筒(DA005~DA008)
⑥RCO天然气燃烧废气:1根15m排气筒(DA009)
⑦蒸汽能机废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10)
7#车间:
①焊接烟尘: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1)
②T4/T6热处理废气:1根15m排气筒(DA012)
③抛光、打磨废气: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3)
④蒸汽能机废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14)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尘、废贴花纸,企业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的危废库内(建筑面积90.6m2),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安 (略)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ttp://**
环评单位名称: (略) 斯康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rnak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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