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正大光明眼科医院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平度正大光明眼科医院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平度正大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凤台街道办事处同康路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国成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潍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4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凤台街道办事处同康路9号,东临新泰路,南临同康路,西临青岛 (略) ,北临闲置空地。项目未建,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12961平方米,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 (略) 、康复中心、科研学术交流中心、配套服务用房等建筑,购置M超声生物显微镜、半自动综合验光仪、心脏除颤仪电脑验光仪、非接触式眼压计、激光扫描检眼镜、角膜地形图仪、心电监护仪等主要设备70台(套)设置等,主要设置综合服务区、眼科门诊、视光中心、验光室、特检科、手术室、检验科、药剂科、超声波室、激光室、病案室、康复中心,眼科病房及康复中心病房共设床位151张,日门诊量120人次。项目不设传染病科、不提供煎药服务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门诊区废水、病房区废水、手术室废水、医疗间清洗废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设计处理能力75m3/d)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所有与污水的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洒除臭液,各单元产生的废气通过出气口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NH3、H2S、*烷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相关标准。食堂(设2个基准灶头)采用天然气,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周围建筑物1.5米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规模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院区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厨余垃圾须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委托相关单位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平度正大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凤台街道办事处同康路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国成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潍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4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凤台街道办事处同康路9号,东临新泰路,南临同康路,西临青岛 (略) ,北临闲置空地。项目未建,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12961平方米,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 (略) 、康复中心、科研学术交流中心、配套服务用房等建筑,购置M超声生物显微镜、半自动综合验光仪、心脏除颤仪电脑验光仪、非接触式眼压计、激光扫描检眼镜、角膜地形图仪、心电监护仪等主要设备70台(套)设置等,主要设置综合服务区、眼科门诊、视光中心、验光室、特检科、手术室、检验科、药剂科、超声波室、激光室、病案室、康复中心,眼科病房及康复中心病房共设床位151张,日门诊量120人次。项目不设传染病科、不提供煎药服务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门诊区废水、病房区废水、手术室废水、医疗间清洗废水、 (略) 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设计处理能力75m3/d)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所有与污水的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洒除臭液,各单元产生的废气通过出气口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NH3、H2S、*烷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相关标准。食堂(设2个基准灶头)采用天然气,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周围建筑物1.5米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规模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院区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厨余垃圾须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委托相关单位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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