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铭泽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控制柜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通铭泽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控制柜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新建控制柜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天山路69号;
建设单位:南通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南通铭 (略) 成立于2022年7月,位于如东县掘港街道天山路69号。 (略) 场需求,该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 (略) 闲置生产用房,购置激光机、折弯机、焊机、喷塑线等16台(套)生产及辅助设备,进行控制柜生产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控制柜5000个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备案(东行审 [2022]45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颗粒物、焊接烟尘(颗粒物)、打磨粉尘(颗粒物)、清洗废气(非*烷总烃)、喷涂颗粒物、固化工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液化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切割颗粒物、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气进行无组织排放;喷涂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烟道收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此外,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执行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据现场调查,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同时你公司须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对全场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政工业污水管网送如东县东 (略) 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如泰运河。
3、噪声
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噪声现状。
4、固废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
该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原则,在建设过程中,对厂房采取分区防渗设计,同时严格废水废气管理,建立全面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综上,该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须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管理,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项目名称:新建控制柜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天山路69号;
建设单位:南通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南通铭 (略) 成立于2022年7月,位于如东县掘港街道天山路69号。 (略) 场需求,该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 (略) 闲置生产用房,购置激光机、折弯机、焊机、喷塑线等16台(套)生产及辅助设备,进行控制柜生产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控制柜5000个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备案(东行审 [2022]45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颗粒物、焊接烟尘(颗粒物)、打磨粉尘(颗粒物)、清洗废气(非*烷总烃)、喷涂颗粒物、固化工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液化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切割颗粒物、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气进行无组织排放;喷涂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烟道收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此外,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执行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据现场调查,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同时你公司须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对全场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政工业污水管网送如东县东 (略) 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如泰运河。
3、噪声
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噪声现状。
4、固废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
该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原则,在建设过程中,对厂房采取分区防渗设计,同时严格废水废气管理,建立全面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综上,该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须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管理,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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