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6月27日, (略) 西成铁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加单位有 (略) 西成铁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甘肃联合检测 (略) (验收检测单位)、甘肃 (略)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⑴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双岔镇洛措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E102°49′34.272″,北纬N34°33′39.949″,东侧为乡村道路,北侧为S道326线,南侧为山体。共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年产量9.8万m3;钢筋加工线,年加工钢筋5600t。
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委托贵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3年4月05日取得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对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州环审表[2023]21号。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底建成,2023年5月开始试生产,目前企业各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调试信息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4日在全国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⑶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1795.73万元,环保概算投资:109.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07%。
⑷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已建成的工程内容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钢筋加工区、搅拌楼及2条混凝土生产线)、辅助工程(试验室及生活办公楼)、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暖)和环保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与环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通知文件对照:
表1 现场实际情况对照表
序号 | 重大变动清单 | 企业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 | 规模跟环评阶段一致,产能未增加 | 否 |
2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规模跟环评阶段一致,本项目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 否 |
3 |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规模跟环评阶段一致,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 否 |
4 | 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项目厂址未变动 | 否 |
5 |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污水处理措施未变动,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否 |
6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否 |
7 |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本项目属于间接排放,未新增排放口 | 否 |
8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无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 否 |
9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 否 |
10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 否 |
根据《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阶段调查,项目建设验收调查阶段主体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及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⑴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以及汽车尾气。
粉尘主要来源有砂石料原料装卸粉尘、砂石料原料堆场粉尘、砂石料输送粉尘、粉状物料筒仓输送储存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⑴砂石料原料装卸粉尘
本项目为了减少原料装卸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建设单位将砂石料堆场建设为封闭式钢架结构原料库,原料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通过厂房阻隔,装卸粉尘大部分在全封闭式砂石料原料库中自然沉降。
⑵物料输送储存粉尘
①砂石料原料堆场粉尘
本项目原料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堆场扬尘,建设单位将砂石料堆场建设为封闭式钢架结构原料库,通过厂房阻隔,堆场扬尘大部分可在全封闭式砂石料原料库中自然沉降。
②砂石料输送粉尘
本项目砂石料由原料堆场通过装载机进入料仓后经皮带输送至搅拌楼内,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针对砂石料输送原料时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密闭入料口+密闭皮带廊道措施降低粉尘污染。
③粉状物料筒仓输送储存粉尘
本项目混凝土生产线设有16座150t的粉状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均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无动力、正压除尘器。
⑶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项目运营期生产线搅拌主机设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从除尘器顶部进入,经脉冲除尘器收尘后排放,收集的灰尘定期通过管路直接进入搅拌主机作为原料使用。
⑷钢筋加工区粉尘
项目钢筋加工区生产线钢筋切割过程产生颗粒物,针对切割和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对各设备购置了一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同时本项目钢筋加工区为封闭式车间,车间可阻隔粉尘的外排。
⑸食堂油烟
项目营运期食堂内油烟采用集气罩+换气扇的方式排放。
⑹汽车尾气
汽车运输时会引起一定的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NOx、HC、CO,项目区地形较开阔,地势较高,通风条件较好,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
⑵废水
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①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包含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a搅拌机冲洗废水
项目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进入1座258m3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生产。
b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罐车每天完成运输作业后即对罐车进行冲洗,每辆罐车冲洗废水中夹带混凝土,罐车携带的混凝土卸至卸料池,通过砂石分离机进行分离,分离后的砂、石返回生产线回用,废水则进入沉淀池沉淀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总劳动定员14人,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根据《 (略) 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职工生活用水定额按照50L/人·天进行核算,则用水量为0.7m3/d(210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80%进行核算,则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6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食堂污水排水量为67.2m3/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委托碌曲县双岔镇人民政府代为处理。
⑶噪声
建设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具体如下:
⑴从声源上: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如搅拌机、空压机等)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并设于车间内。
⑵从设备布局及围护结构方面:应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⑶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⑷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
⑸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如进厂区减速、限制鸣笛等。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除尘灰、沉淀固废、废混凝土、废实验砌块、废布袋、废滤芯、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⑴除尘灰
本项目有两个工段收集除尘灰,即粉状物料筒仓顶部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搅拌主机处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该部分固废属于可利用固废,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不外排。
⑵废混凝土
混凝土搅拌机、运输罐车清洗废水中含有混凝土残留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砂、石返回拌合生产线综合利用。
⑶沉淀池泥渣
本项目设有一座三级沉淀池,沉淀池底部需定期清理,沉淀池旁设砂石分离器,处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不外排。
⑷废实验砌块
项目运营期每天需要对生产的混凝土进行抽检,检查混凝土的强度、硬度等质量指标,废混凝土拉运至西成铁路沿线就近的弃渣场处理。
⑸废布袋、废滤芯
经查阅资料,行业布袋除尘器更换频次为2年一次,每次更换产生的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⑹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⑺废机油
设备维修过程产生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专属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对废机油用专属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设置的1座5m2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废间做好防渗、设置能够容纳废机油泄露后所有量的围堰,做好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⑴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废气
经现场实地调查和实测表明,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385mg/m3,差值最大为0.13监测因子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
②废水:经监测,化粪池出口pH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7、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6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9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L。化粪池出口废水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③噪声
项目厂区北侧昼间最大值为48dB(A),夜间最大值为38dB(A),监测数据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昼间最大值为50dB(A),夜间最大值为39dB(A),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最大值为46dB(A),夜间最大值为3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的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385mg/m3,监测因子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委托委托碌曲县双岔镇人民政府代为处理定期拉运处置。由监测结果可知化粪池出口pH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7、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6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9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L。化粪池出口废水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项目设备安装减震、厂房隔振、消声,经厂区内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降噪措施现阶段可行,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区北侧昼间最大值为48dB(A),夜间最大值为38dB(A),监测数据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昼间最大值为50dB(A),夜间最大值为39dB(A),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最大值为46dB(A),夜间最大值为3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不外排;废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返回生产线;沉废实验砌块就近拉运至西成铁路的弃渣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布袋、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经2个专属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5m2危险暂存间,设置围堰,做好四防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组同意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加强设备运营维护,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2、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⑴补充公示信息情况。
⑵核实环保投资调查。
⑶明确是否有总量指标要求。
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7月26日
建设单位: (略) 西成铁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部长
联系电话:*
附件:验收意见
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6月27日, (略) 西成铁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加单位有 (略) 西成铁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甘肃联合检测 (略) (验收检测单位)、甘肃 (略)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⑴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双岔镇洛措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E102°49′34.272″,北纬N34°33′39.949″,东侧为乡村道路,北侧为S道326线,南侧为山体。共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年产量9.8万m3;钢筋加工线,年加工钢筋5600t。
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委托贵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3年4月05日取得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对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州环审表[2023]21号。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底建成,2023年5月开始试生产,目前企业各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调试信息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4日在全国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⑶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1795.73万元,环保概算投资:109.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07%。
⑷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已建成的工程内容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钢筋加工区、搅拌楼及2条混凝土生产线)、辅助工程(试验室及生活办公楼)、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暖)和环保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与环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通知文件对照:
表1 现场实际情况对照表
序号 | 重大变动清单 | 企业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 | 规模跟环评阶段一致,产能未增加 | 否 |
2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规模跟环评阶段一致,本项目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 否 |
3 |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规模跟环评阶段一致,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 否 |
4 | 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项目厂址未变动 | 否 |
5 |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污水处理措施未变动,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否 |
6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否 |
7 |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本项目属于间接排放,未新增排放口 | 否 |
8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无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 否 |
9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 否 |
10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 否 |
根据《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阶段调查,项目建设验收调查阶段主体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及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⑴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以及汽车尾气。
粉尘主要来源有砂石料原料装卸粉尘、砂石料原料堆场粉尘、砂石料输送粉尘、粉状物料筒仓输送储存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⑴砂石料原料装卸粉尘
本项目为了减少原料装卸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建设单位将砂石料堆场建设为封闭式钢架结构原料库,原料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通过厂房阻隔,装卸粉尘大部分在全封闭式砂石料原料库中自然沉降。
⑵物料输送储存粉尘
①砂石料原料堆场粉尘
本项目原料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堆场扬尘,建设单位将砂石料堆场建设为封闭式钢架结构原料库,通过厂房阻隔,堆场扬尘大部分可在全封闭式砂石料原料库中自然沉降。
②砂石料输送粉尘
本项目砂石料由原料堆场通过装载机进入料仓后经皮带输送至搅拌楼内,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针对砂石料输送原料时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密闭入料口+密闭皮带廊道措施降低粉尘污染。
③粉状物料筒仓输送储存粉尘
本项目混凝土生产线设有16座150t的粉状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均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无动力、正压除尘器。
⑶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项目运营期生产线搅拌主机设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从除尘器顶部进入,经脉冲除尘器收尘后排放,收集的灰尘定期通过管路直接进入搅拌主机作为原料使用。
⑷钢筋加工区粉尘
项目钢筋加工区生产线钢筋切割过程产生颗粒物,针对切割和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对各设备购置了一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同时本项目钢筋加工区为封闭式车间,车间可阻隔粉尘的外排。
⑸食堂油烟
项目营运期食堂内油烟采用集气罩+换气扇的方式排放。
⑹汽车尾气
汽车运输时会引起一定的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NOx、HC、CO,项目区地形较开阔,地势较高,通风条件较好,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
⑵废水
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①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包含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a搅拌机冲洗废水
项目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进入1座258m3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生产。
b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罐车每天完成运输作业后即对罐车进行冲洗,每辆罐车冲洗废水中夹带混凝土,罐车携带的混凝土卸至卸料池,通过砂石分离机进行分离,分离后的砂、石返回生产线回用,废水则进入沉淀池沉淀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总劳动定员14人,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根据《 (略) 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职工生活用水定额按照50L/人·天进行核算,则用水量为0.7m3/d(210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80%进行核算,则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6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食堂污水排水量为67.2m3/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委托碌曲县双岔镇人民政府代为处理。
⑶噪声
建设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具体如下:
⑴从声源上: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如搅拌机、空压机等)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并设于车间内。
⑵从设备布局及围护结构方面:应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⑶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⑷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
⑸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如进厂区减速、限制鸣笛等。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除尘灰、沉淀固废、废混凝土、废实验砌块、废布袋、废滤芯、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⑴除尘灰
本项目有两个工段收集除尘灰,即粉状物料筒仓顶部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搅拌主机处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该部分固废属于可利用固废,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不外排。
⑵废混凝土
混凝土搅拌机、运输罐车清洗废水中含有混凝土残留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砂、石返回拌合生产线综合利用。
⑶沉淀池泥渣
本项目设有一座三级沉淀池,沉淀池底部需定期清理,沉淀池旁设砂石分离器,处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不外排。
⑷废实验砌块
项目运营期每天需要对生产的混凝土进行抽检,检查混凝土的强度、硬度等质量指标,废混凝土拉运至西成铁路沿线就近的弃渣场处理。
⑸废布袋、废滤芯
经查阅资料,行业布袋除尘器更换频次为2年一次,每次更换产生的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⑹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⑺废机油
设备维修过程产生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专属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对废机油用专属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设置的1座5m2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废间做好防渗、设置能够容纳废机油泄露后所有量的围堰,做好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⑴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废气
经现场实地调查和实测表明,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385mg/m3,差值最大为0.13监测因子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
②废水:经监测,化粪池出口pH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7、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6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9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L。化粪池出口废水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③噪声
项目厂区北侧昼间最大值为48dB(A),夜间最大值为38dB(A),监测数据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昼间最大值为50dB(A),夜间最大值为39dB(A),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最大值为46dB(A),夜间最大值为3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的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385mg/m3,监测因子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委托委托碌曲县双岔镇人民政府代为处理定期拉运处置。由监测结果可知化粪池出口pH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7、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6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9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L。化粪池出口废水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项目设备安装减震、厂房隔振、消声,经厂区内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降噪措施现阶段可行,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区北侧昼间最大值为48dB(A),夜间最大值为38dB(A),监测数据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昼间最大值为50dB(A),夜间最大值为39dB(A),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最大值为46dB(A),夜间最大值为3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不外排;废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返回生产线;沉废实验砌块就近拉运至西成铁路的弃渣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布袋、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经2个专属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5m2危险暂存间,设置围堰,做好四防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组同意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23#拌和站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加强设备运营维护,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2、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⑴补充公示信息情况。
⑵核实环保投资调查。
⑶明确是否有总量指标要求。
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7月26日
建设单位: (略) 西成铁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部长
联系电话:*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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