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路灯安装工程立项的复函
关于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路灯安装工程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3〕90号
关于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
路灯安装工程立项的复函
(略)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函复。
一、原则同意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立项。
二、本项 (略) 滨湖新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在该路段加装路灯(路灯基础部分坐落路北侧护坡之上)并新建路灯专用箱变。
三、总投资约386.10万元,资金来源: (略) 级奖补资金列支。
四、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 (略)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自规、环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论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2306-*-04-01-*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发改字〔2023〕90号
关于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
路灯安装工程立项的复函
(略)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函复。
一、原则同意包河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立项。
二、本项 (略) 滨湖新区环湖北路(十五里河—南淝河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在该路段加装路灯(路灯基础部分坐落路北侧护坡之上)并新建路灯专用箱变。
三、总投资约386.10万元,资金来源: (略) 级奖补资金列支。
四、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 (略)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自规、环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论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2306-*-04-01-*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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