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2023年6月2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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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2023年6月2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9-* 传 真:0479-*  通讯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人行西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正蓝旗惠虹实业奶制品加工项目

正蓝旗上都产业园

内 (略)

内蒙古 (略)

正蓝旗惠虹实业奶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产业园锡林郭勒盟 (略) 1号厂房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75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传统奶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传统奶制品10吨;新建含乳固态成型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含乳固态成型制品40吨;新建固体饮料生产线一条,年产固体饮料15吨;新建糖果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糖果15吨,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厂区道路扬尘。要求加强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建设,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同时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最终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针对不同的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并加装减震基座,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最终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传统乳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乳清、生产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人员生活污水。传统乳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乳清,由封闭容器收集后外运用于牲畜的喂养;人员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由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上都镇污水处理厂。

  1.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及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动土周边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同时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9-* 传 真:0479-*  通讯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人行西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正蓝旗惠虹实业奶制品加工项目

正蓝旗上都产业园

内 (略)

内蒙古 (略)

正蓝旗惠虹实业奶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产业园锡林郭勒盟 (略) 1号厂房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75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传统奶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传统奶制品10吨;新建含乳固态成型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含乳固态成型制品40吨;新建固体饮料生产线一条,年产固体饮料15吨;新建糖果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糖果15吨,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厂区道路扬尘。要求加强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建设,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同时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最终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针对不同的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并加装减震基座,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最终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传统乳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乳清、生产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人员生活污水。传统乳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乳清,由封闭容器收集后外运用于牲畜的喂养;人员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由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上都镇污水处理厂。

  1.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及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动土周边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同时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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