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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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略) 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区东部,项目总投资为*.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8.00万元;项目规划建设冷链物流园总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蔬菜交易区、水果交易区、名优土特交易区、综合交易区及冷园区,配套商业、综合楼、会展中心及停车场区等。该项目通过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0-*-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建设工序,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生生态:对基坑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对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并设置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弃土可利用部分用于厂区绿化覆土,减少水土流失量;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影响的范围内;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表土回用,雨天天气加强土方苫盖,防止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湿法作业,喷淋除尘,围栏施工,临时堆场防雨布覆盖;土石方、建筑材料等加盖篷布;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或加盖篷布;文明施工。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3、地表水环境: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排污沟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池上清液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进淮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在运营期继续使用。

4、声环境: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避免夜间施工,设置围栏隔声。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可以根据不同用途回收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废弃沙石等建筑渣土无法回收利用,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废乳胶漆空桶定期交由有危 (略) 处置。施工期设置危废暂存间20m2,暂存废乳胶漆空桶。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生生态:以植物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为增加植被绿化,园区绿化率不小于12%。

2、地表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淮南段)。废水纳管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同时满足《淮南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要求,废水经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尾水外排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3、大气环境:物流园区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所有垃圾收集桶采取尽量封闭的措施(加封盖等),且对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汽车尾气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运营期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相关标准限值。

4、声环境:加强停车场进出机动车辆的管理,设置减速带及限速、禁鸣标志,禁止夜间运输。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a类区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方面:废弃农产品可资源化、外卖再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6、环境监测: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测计划,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对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执行标准要求进行开展。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略) 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区东部,项目总投资为*.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8.00万元;项目规划建设冷链物流园总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蔬菜交易区、水果交易区、名优土特交易区、综合交易区及冷园区,配套商业、综合楼、会展中心及停车场区等。该项目通过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0-*-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建设工序,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生生态:对基坑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对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并设置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弃土可利用部分用于厂区绿化覆土,减少水土流失量;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影响的范围内;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表土回用,雨天天气加强土方苫盖,防止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湿法作业,喷淋除尘,围栏施工,临时堆场防雨布覆盖;土石方、建筑材料等加盖篷布;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或加盖篷布;文明施工。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3、地表水环境: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排污沟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池上清液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进淮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在运营期继续使用。

4、声环境: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避免夜间施工,设置围栏隔声。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可以根据不同用途回收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废弃沙石等建筑渣土无法回收利用, (略) 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废乳胶漆空桶定期交由有危 (略) 处置。施工期设置危废暂存间20m2,暂存废乳胶漆空桶。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生生态:以植物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为增加植被绿化,园区绿化率不小于12%。

2、地表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南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淮南段)。废水纳管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同时满足《淮南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要求,废水经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尾水外排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3、大气环境:物流园区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所有垃圾收集桶采取尽量封闭的措施(加封盖等),且对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汽车尾气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运营期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相关标准限值。

4、声环境:加强停车场进出机动车辆的管理,设置减速带及限速、禁鸣标志,禁止夜间运输。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a类区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方面:废弃农产品可资源化、外卖再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6、环境监测: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测计划,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对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执行标准要求进行开展。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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