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丰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编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宏丰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编号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宏丰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编号:RX-GP-007)

行业类别

建材行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地址

(略) 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区8号

项目简介

安徽宏丰达 (略) 成立于2021年7月20日,法定代表人石江海,注册资本*佰万圆整,注册 (略) (略) 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区8号,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与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与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 (略) (略) 厂房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从事轻质抹灰石膏的生产、销售,建设内容为设备购买、安装及附属工程设施,形成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生产能力。

项目属于建材行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已完成前期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阶段,办理了备案等审批手续,处于是生产阶段,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要求履行安全验收程序。

项 (略) 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区8号,紧邻月山大道,毗邻206国道。东侧依次为黄岭村居民点、村村通道路及月康口腔诊所,南侧为纺织厂及汽修厂,西 (略) 综合楼及黄岭村居民点,北侧为黄岭村居民点及月山大道。

项目厂区分为办公区、生产储存区以及辅助区。

办公区位于厂区东侧,主要包含办公楼,设行政办公、值班室及就餐间。

生产储存区位于厂区中部,呈L型布置,厂房自东向西依次布置原料暂存区、搅拌站(上料、搅拌、下料、包装、布袋式除尘器等装置)、码垛机器手、搅拌站控制室、成品暂存区。

辅助区位于厂区南侧变压器;西南侧依托的配电房(停用)。

项目厂区地块呈Y型分布,厂区道路为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厂房内通道畅通。厂内设有回车场,可以满足生产、消防和医疗救助车辆通行要求。厂区设置两个出入口,人流、物流分开设置。厂区出入口面向村村通道路,北接月山大道,毗邻206国道,交通便利。

技术负责人

刘益桃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张秀娟

组长

S**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郭新姣

组员

S**

方新超

组员

S**

许微微

组员

S**

徐 颖

组员

*6

报告审核人

胡涛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张秀娟、方新超、胡涛

专家评审情况

2023年4月25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1)外部安全条件单元: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均符合要求。

(2)总平面布置单元:本项目功能分布、防火分区设置合理、规范,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均符合要求。

(3)主要装置、设施单元: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不属于淘汰、限制类,运行良好,能匹配生产能力。

(4)公用工程单元:本项目供配电、供排水、供气、防雷接地设施、消防等公用工程齐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安全管理单元:安徽宏丰达 (略) 编制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的防雷接地设施、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了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安徽宏丰达 (略) 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宏丰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编号:RX-GP-007)

行业类别

建材行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地址

(略) 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区8号

项目简介

安徽宏丰达 (略) 成立于2021年7月20日,法定代表人石江海,注册资本*佰万圆整,注册 (略) (略) 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区8号,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与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与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 (略) (略) 厂房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从事轻质抹灰石膏的生产、销售,建设内容为设备购买、安装及附属工程设施,形成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生产能力。

项目属于建材行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已完成前期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阶段,办理了备案等审批手续,处于是生产阶段,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要求履行安全验收程序。

项 (略) 怀宁县月山镇黄岭村工业小区8号,紧邻月山大道,毗邻206国道。东侧依次为黄岭村居民点、村村通道路及月康口腔诊所,南侧为纺织厂及汽修厂,西 (略) 综合楼及黄岭村居民点,北侧为黄岭村居民点及月山大道。

项目厂区分为办公区、生产储存区以及辅助区。

办公区位于厂区东侧,主要包含办公楼,设行政办公、值班室及就餐间。

生产储存区位于厂区中部,呈L型布置,厂房自东向西依次布置原料暂存区、搅拌站(上料、搅拌、下料、包装、布袋式除尘器等装置)、码垛机器手、搅拌站控制室、成品暂存区。

辅助区位于厂区南侧变压器;西南侧依托的配电房(停用)。

项目厂区地块呈Y型分布,厂区道路为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厂房内通道畅通。厂内设有回车场,可以满足生产、消防和医疗救助车辆通行要求。厂区设置两个出入口,人流、物流分开设置。厂区出入口面向村村通道路,北接月山大道,毗邻206国道,交通便利。

技术负责人

刘益桃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张秀娟

组长

S**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郭新姣

组员

S**

方新超

组员

S**

许微微

组员

S**

徐 颖

组员

*6

报告审核人

胡涛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张秀娟、方新超、胡涛

专家评审情况

2023年4月25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1)外部安全条件单元: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均符合要求。

(2)总平面布置单元:本项目功能分布、防火分区设置合理、规范,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均符合要求。

(3)主要装置、设施单元: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不属于淘汰、限制类,运行良好,能匹配生产能力。

(4)公用工程单元:本项目供配电、供排水、供气、防雷接地设施、消防等公用工程齐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安全管理单元:安徽宏丰达 (略) 编制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的防雷接地设施、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了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安徽宏丰达 (略) 年产3万吨石膏砂浆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