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6-29
项目名称: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入厕借助嘉兴煤矿公厕,产生的污水依托嘉兴煤矿化粪池处理;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洗脸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油漆桶、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空部位安装自动点火装置,当非正常工况下有气体排空时,该自动点火装置启动,点燃瓦斯,防止瓦斯直接排空,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要求。正常工况下,抽采的瓦斯气体经发电机组燃烧后,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中TSP、NOX排放浓度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97-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通过雨水沟外排;冷却循环水和细水雾用水定期添加新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余热换热器用水经余热配套蒸汽型余热回收装置后产生饱和蒸汽,并入矿区蒸汽管网进行利用,无废水产生;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值班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防尘和绿化,无污废水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发电机组、冷却塔和循环水泵等,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雾化水池及过滤器产生的尘渣、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分类收集后与嘉兴煤矿职工生活垃圾一同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为4.8MW(8×600kW)的瓦斯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2000万kW?h。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6月28日-2023年07月0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日期:2023-06-29
项目名称: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泥土,拟采取湿润喷洒、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针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最低处修简易沉淀池,并配套车辆过水设施。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及场地防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入厕借助嘉兴煤矿公厕,产生的污水依托嘉兴煤矿化粪池处理;其它生活污水(如洗手、洗脸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生部分;剩余部分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场处置;油漆桶、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空部位安装自动点火装置,当非正常工况下有气体排空时,该自动点火装置启动,点燃瓦斯,防止瓦斯直接排空,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要求。正常工况下,抽采的瓦斯气体经发电机组燃烧后,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中TSP、NOX排放浓度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97-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及室外雨水通过雨水沟外排;冷却循环水和细水雾用水定期添加新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余热换热器用水经余热配套蒸汽型余热回收装置后产生饱和蒸汽,并入矿区蒸汽管网进行利用,无废水产生;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值班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防尘和绿化,无污废水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发电机组、冷却塔和循环水泵等,经过建筑物的隔声及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雾化水池及过滤器产生的尘渣、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分类收集后与嘉兴煤矿职工生活垃圾一同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为4.8MW(8×600kW)的瓦斯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2000万kW?h。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6月28日-2023年07月0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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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纳雍县嘉兴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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