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凯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苏州艾凯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艾凯 (略)
建设概况:本项目建成后年研发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200批次(总计约5000支小样)。
本项目员工共计35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0天。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水浴废水、灭菌锅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水质简单,汇同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实验过程产生的生物微粒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内配制的紫外灭菌设施处理后,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内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洁净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后,采用1套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一根高30m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研发设备、空调系统等设备运行,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液、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包装和废耗材、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和废耗材、废培养基、一般废包装、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液、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包装和废耗材作为危废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和废耗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研发环节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的收集效率,按照《 (略) 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安全风险辨识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建设,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总体安全运行、稳定达标。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6月08日—2023年07月0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艾凯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218号1号楼3层302室
联系人:马野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2wmb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艾凯 (略)
建设概况:本项目建成后年研发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200批次(总计约5000支小样)。
本项目员工共计35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0天。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水浴废水、灭菌锅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水质简单,汇同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实验过程产生的生物微粒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内配制的紫外灭菌设施处理后,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内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洁净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后,采用1套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一根高30m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和《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研发设备、空调系统等设备运行,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液、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包装和废耗材、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和废耗材、废培养基、一般废包装、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液、沾染仙台病毒等原辅材料的废包装和废耗材作为危废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和废耗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研发环节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的收集效率,按照《 (略) 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安全风险辨识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建设,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总体安全运行、稳定达标。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6月08日—2023年07月0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艾凯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218号1号楼3层302室
联系人:马野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艾凯 (略) 通用型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中心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2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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