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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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大湾镇、汪家寨镇、月照街道、金盆乡、南开乡、保华镇、木果镇:

根据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精神,各涉及单位申报的《2023年南开乡发仲村蔬菜产业基地配套防涝防洪工程维修项目》等8个项目符合资金投向要求,同意对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复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共8个,资金540万元。

(一)2023年南开乡发仲村蔬菜产业基地配套防涝防洪工程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治理河道385m,修建M7.5浆砌石河堤780m。

建设地点:发仲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南开乡人民政府

(二)2023年钟山区木果镇杨家寨村乡村振兴产业配套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1.修建排污沟长400米;2.修建6个化粪池;3.修建30户农户干粪池;4.修建排水沟50米;5.安装波纹排水管300米;6.修建花砖围栏;7.改建旱厕6个;8.安装永久性标识牌1块。

建设地点:杨家寨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木果镇人民政府

(三)2023年钟山区农产品加工提质改造生产建设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5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半机械化的生产线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

建设地点:月照街道金钟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2023年大湾镇新寨村河道治理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5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堡坎850m3。

建设地点:新寨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大湾镇人民政府

(五)2023年保华镇海螺村谷玉粉丝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以海螺村合作社名义入股谷玉粉丝厂7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用于购买谷玉粉丝生产原材料,添购其他设施设备等。 

建设地点:海螺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保华镇人民政府

(六)2023年汪家寨镇新塘村煤炭储备中心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彩钢大棚700平方米。

建设地点:新塘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七)2023年月照街道双洞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移动便民服务店10个及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双洞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月照街道办事处

(八)2023年金盆乡金钟村壮大村集体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入股贵州迈越 (略) 购买肉牛养殖。

建设地点:双塘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金盆乡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组织实施,抓紧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工作。同时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原则和要求,完善资料,规范有序。

(三)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及地点,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切实有效促进农村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大湾镇、汪家寨镇、月照街道、金盆乡、南开乡、保华镇、木果镇:

根据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精神,各涉及单位申报的《2023年南开乡发仲村蔬菜产业基地配套防涝防洪工程维修项目》等8个项目符合资金投向要求,同意对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复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共8个,资金540万元。

(一)2023年南开乡发仲村蔬菜产业基地配套防涝防洪工程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治理河道385m,修建M7.5浆砌石河堤780m。

建设地点:发仲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南开乡人民政府

(二)2023年钟山区木果镇杨家寨村乡村振兴产业配套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1.修建排污沟长400米;2.修建6个化粪池;3.修建30户农户干粪池;4.修建排水沟50米;5.安装波纹排水管300米;6.修建花砖围栏;7.改建旱厕6个;8.安装永久性标识牌1块。

建设地点:杨家寨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木果镇人民政府

(三)2023年钟山区农产品加工提质改造生产建设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5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半机械化的生产线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

建设地点:月照街道金钟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2023年大湾镇新寨村河道治理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5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堡坎850m3。

建设地点:新寨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大湾镇人民政府

(五)2023年保华镇海螺村谷玉粉丝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以海螺村合作社名义入股谷玉粉丝厂7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用于购买谷玉粉丝生产原材料,添购其他设施设备等。 

建设地点:海螺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保华镇人民政府

(六)2023年汪家寨镇新塘村煤炭储备中心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彩钢大棚700平方米。

建设地点:新塘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七)2023年月照街道双洞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移动便民服务店10个及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双洞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月照街道办事处

(八)2023年金盆乡金钟村壮大村集体项目,投入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

建设内容:入股贵州迈越 (略) 购买肉牛养殖。

建设地点:双塘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金盆乡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组织实施,抓紧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工作。同时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原则和要求,完善资料,规范有序。

(三)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及地点,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切实有效促进农村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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