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6月29日
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6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6-*
传真:0456-*
通讯地址: (略) 嫩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1 | 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 | 起点:省道呼嫩公路K143+597处(呼嫩界);终点:终点于多宝山镇西侧呼嫩公路与黑加公路交叉口附近(省道呼嫩公路K240+627处) | (略) 交通运输局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路线全长?96.063km利用旧路改扩建及路面改造工程(其中三级公路长度48.760km,二级公路长度47.303km),黑加公路连接线1.857 km利用旧路改扩建及路面改造工程(二级公路)。设置桥梁1023.12m/17座,其中大桥476.48m/3座,中桥310.28m/5座,小桥236.36m/9座;设置涵洞94道,设置取土场1处,弃土场9处,设置基层混合料拌和站4处、面层混合料拌和站2处、水泥混凝土拌和站1处、施工驻地3处。项目总投资70310万元,永久用地面积250.7731hm2, (略) 道呼嫩公路K143+597处(呼嫩界) (略) 多宝山镇西侧呼嫩公路与黑加公路交叉口附近(省道呼嫩公路K240+627处)。 | 1、施工驻地租用现有民房,排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2、拌合站选用先进的混凝土拌合设备,采取有效的防尘挡板,配置布袋除尘器、沥青烟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等措施;涉及敏感点路段施工设置2.5m高隔声隔尘挡板;物料临时堆放及运输汽车加盖苫布;租赁洒水车1辆,定期对施工场地及施工路段进行洒水抑尘。表土堆场及原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定期进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 运营期加强道路路面的清扫和养护,加强运输散装物资等车辆的管理,加盖蓬布。 3、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如无法避开,则根据需要敏感目标处路段采取移动式临时隔声屏障。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夜间禁止施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距敏感点距离不小于300米。运营期对部分敏感目标区域(道路两侧紧邻敏感目标区域)设置限速标志。 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用于路段工程土地平整以及取土场复垦;表层(0~20cm)剥离收集,暂存于堆土场并采取设置截排水沟及苫布覆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恢复成原有植被类型。运营期养护道班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各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是 | 同意 |
2 | (略) 传麟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中心烘干塔建设项目 | (略) 鹤山农场跃进社区B区三委121号 | (略) 传麟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中心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1103m2,包括热风炉房112m2、秤房及办公室80m2、配电室15m2、成品库864m2、工具间32m2。建设烘干能力200t/d烘干塔1座,设置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年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142.65t。年烘干玉米6000t。项目总投170万元,用地面2400m2, (略) 鹤山农场跃进社区B区三委121号。 | 1、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2、烘干塔塔体自带具有防风抑尘功能的彩钢罩,塔底四周设置防尘挡板,高度为5m;粮食堆场四周设置高2m金属网围挡,粮食加盖苫布,减小装卸高度,粮食输送过程中采用封闭传送带;原粮进口处采取密闭措施,成品粮出料口连接成品库,抛料端设置防尘罩,设备管道连接处加密封垫;采用封闭式清理筛,在清理筛集中产生颗粒物部位安装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车辆进入粮食仓库内装卸料区设置遮挡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座固定、安装橡胶减振垫,厂房采取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回收的粉尘、热风炉灰渣暂存于锅炉房内的灰渣间中,外售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 | 是 | 同意 |
3 | (略) (略) 2023 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 (略) (略) 区 | (略) 排水服务中心 | 哈尔滨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管线长度共计4.089km。新建9条街道的雨水管2769米,管径为DN600--DN1000毫米;雨水收集支线1320米;雨水井184座及检查井92座,倒虹管进水井及出水井各1座。项目总投资1251.84万元, (略) 嫩江镇镇直。 |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临近的公共厕所,最终排入嫩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嫩江。闭水试验用水3000t,用于场地降尘及临近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水撼沙工艺用水5423t,经水泵抽出后,用于场地降尘及临近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2、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挖方遮盖苫布,弃土及时清运。 3、控制设备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在施工场地两侧边界处设置围挡等措施降噪。 4、临时堆土区布置在管沟的两侧,挖方遮盖苫布,弃土、破碎的水泥混凝土及时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倾倒,可利用的表土应单独收集,在施工结束后作为绿化用土。施工产生的废弃沥青混凝土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填埋;本项目不设生活区,因此无生活垃圾产生。 5、本项目管网沿线用地均为道路,管线施工需对道路进行破道,现状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破道范围主要为机动车道和两侧部分人行道,破道宽度约为3m,其中破除沥青混凝路面2763m2;破除水泥混凝土路面7716m2。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标准进行道路恢复。 | 是 | 同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6-*
传真:0456-*
通讯地址: (略) 嫩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1 | 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 | 起点:省道呼嫩公路K143+597处(呼嫩界);终点:终点于多宝山镇西侧呼嫩公路与黑加公路交叉口附近(省道呼嫩公路K240+627处) | (略) 交通运输局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路线全长?96.063km利用旧路改扩建及路面改造工程(其中三级公路长度48.760km,二级公路长度47.303km),黑加公路连接线1.857 km利用旧路改扩建及路面改造工程(二级公路)。设置桥梁1023.12m/17座,其中大桥476.48m/3座,中桥310.28m/5座,小桥236.36m/9座;设置涵洞94道,设置取土场1处,弃土场9处,设置基层混合料拌和站4处、面层混合料拌和站2处、水泥混凝土拌和站1处、施工驻地3处。项目总投资70310万元,永久用地面积250.7731hm2, (略) 道呼嫩公路K143+597处(呼嫩界) (略) 多宝山镇西侧呼嫩公路与黑加公路交叉口附近(省道呼嫩公路K240+627处)。 | 1、施工驻地租用现有民房,排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2、拌合站选用先进的混凝土拌合设备,采取有效的防尘挡板,配置布袋除尘器、沥青烟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等措施;涉及敏感点路段施工设置2.5m高隔声隔尘挡板;物料临时堆放及运输汽车加盖苫布;租赁洒水车1辆,定期对施工场地及施工路段进行洒水抑尘。表土堆场及原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定期进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 运营期加强道路路面的清扫和养护,加强运输散装物资等车辆的管理,加盖蓬布。 3、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如无法避开,则根据需要敏感目标处路段采取移动式临时隔声屏障。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夜间禁止施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距敏感点距离不小于300米。运营期对部分敏感目标区域(道路两侧紧邻敏感目标区域)设置限速标志。 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用于路段工程土地平整以及取土场复垦;表层(0~20cm)剥离收集,暂存于堆土场并采取设置截排水沟及苫布覆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恢复成原有植被类型。运营期养护道班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各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是 | 同意 |
2 | (略) 传麟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中心烘干塔建设项目 | (略) 鹤山农场跃进社区B区三委121号 | (略) 传麟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中心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1103m2,包括热风炉房112m2、秤房及办公室80m2、配电室15m2、成品库864m2、工具间32m2。建设烘干能力200t/d烘干塔1座,设置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年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142.65t。年烘干玉米6000t。项目总投170万元,用地面2400m2, (略) 鹤山农场跃进社区B区三委121号。 | 1、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2、烘干塔塔体自带具有防风抑尘功能的彩钢罩,塔底四周设置防尘挡板,高度为5m;粮食堆场四周设置高2m金属网围挡,粮食加盖苫布,减小装卸高度,粮食输送过程中采用封闭传送带;原粮进口处采取密闭措施,成品粮出料口连接成品库,抛料端设置防尘罩,设备管道连接处加密封垫;采用封闭式清理筛,在清理筛集中产生颗粒物部位安装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车辆进入粮食仓库内装卸料区设置遮挡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座固定、安装橡胶减振垫,厂房采取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回收的粉尘、热风炉灰渣暂存于锅炉房内的灰渣间中,外售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 | 是 | 同意 |
3 | (略) (略) 2023 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 (略) (略) 区 | (略) 排水服务中心 | 哈尔滨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管线长度共计4.089km。新建9条街道的雨水管2769米,管径为DN600--DN1000毫米;雨水收集支线1320米;雨水井184座及检查井92座,倒虹管进水井及出水井各1座。项目总投资1251.84万元, (略) 嫩江镇镇直。 |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临近的公共厕所,最终排入嫩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嫩江。闭水试验用水3000t,用于场地降尘及临近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水撼沙工艺用水5423t,经水泵抽出后,用于场地降尘及临近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2、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挖方遮盖苫布,弃土及时清运。 3、控制设备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在施工场地两侧边界处设置围挡等措施降噪。 4、临时堆土区布置在管沟的两侧,挖方遮盖苫布,弃土、破碎的水泥混凝土及时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倾倒,可利用的表土应单独收集,在施工结束后作为绿化用土。施工产生的废弃沥青混凝土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填埋;本项目不设生活区,因此无生活垃圾产生。 5、本项目管网沿线用地均为道路,管线施工需对道路进行破道,现状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破道范围主要为机动车道和两侧部分人行道,破道宽度约为3m,其中破除沥青混凝路面2763m2;破除水泥混凝土路面7716m2。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标准进行道路恢复。 | 是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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