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15号两创中心4号楼1楼、3楼车间
建设单位:嘉兴 (略)
建设内容:2022年, (略) 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嘉兴 (略) 计划总投资483.18万元, (略) 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15号两创中心4号楼1楼、3楼车间成立顺泽路厂区进行扩建,购置动力电池包测试系统、动力电池模组试系统、电芯充放电测试系统、动力电池测试系统等相关设备开展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检测消费类电池1000块、储能类电池3000块、新能源电池3000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劳动员工30人,全年工作日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企 (略) (略) 编制完成了《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表——嘉(南)环建备[2022]27号。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永流
联系单位:嘉兴 (略)
地址: (略) 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15号两创中心4号楼1楼、3楼车间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 监测报告
附件二 专家意见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15号两创中心4号楼1楼、3楼车间
建设单位:嘉兴 (略)
建设内容:2022年, (略) 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嘉兴 (略) 计划总投资483.18万元, (略) 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15号两创中心4号楼1楼、3楼车间成立顺泽路厂区进行扩建,购置动力电池包测试系统、动力电池模组试系统、电芯充放电测试系统、动力电池测试系统等相关设备开展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检测消费类电池1000块、储能类电池3000块、新能源电池3000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劳动员工30人,全年工作日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企 (略) (略) 编制完成了《嘉兴威凯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表——嘉(南)环建备[2022]27号。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永流
联系单位:嘉兴 (略)
地址: (略) 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15号两创中心4号楼1楼、3楼车间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 监测报告
附件二 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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