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3年6月27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1 | 永寿县平遥村至河道村(永乾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 永寿县 | 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 (略) | 该项目为改建公路,起点位于永寿县永平镇平遥村村委会门口,途径岳御史村、云集生态园、红岩村、烟庄村、北庄村、三谊村、樊宋山村、仪井,终点位于店头镇河道村,其中K2+847~K5+666段2.819km(旧路改建1.483km,完全利用0.1km,新建1.236km)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K8+220~K9+530段1.31km穿越永寿县渭河流域黄土台塬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全线建设里程28.031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设置涵洞33道,2处水稳拌合站,4处弃渣场。 |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项目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禁 (略) 级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料场、拌合场和弃渣场等大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责任,剥离表土层定点存放回用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施工区域、拌合站、物料堆场要采取覆盖、洒水和遮挡等措施,施工车辆限速、密闭、禁止超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周围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尽可能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对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噪音扰民;施工期废水要集中收集、综合利用。3、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公路沿线的噪声敏感点要设置必要的限速、禁鸣标志和警示牌,确保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达标;加强运营期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随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禁止在翠屏山自然保护区内倾倒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防止沿途撒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5、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营运期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在翠屏山自然保护区进入口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1 | 永寿县平遥村至河道村(永乾界)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 永寿县 | 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 (略) | 该项目为改建公路,起点位于永寿县永平镇平遥村村委会门口,途径岳御史村、云集生态园、红岩村、烟庄村、北庄村、三谊村、樊宋山村、仪井,终点位于店头镇河道村,其中K2+847~K5+666段2.819km(旧路改建1.483km,完全利用0.1km,新建1.236km)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K8+220~K9+530段1.31km穿越永寿县渭河流域黄土台塬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全线建设里程28.031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设置涵洞33道,2处水稳拌合站,4处弃渣场。 |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项目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禁 (略) 级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料场、拌合场和弃渣场等大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责任,剥离表土层定点存放回用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施工区域、拌合站、物料堆场要采取覆盖、洒水和遮挡等措施,施工车辆限速、密闭、禁止超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周围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尽可能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对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噪音扰民;施工期废水要集中收集、综合利用。3、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公路沿线的噪声敏感点要设置必要的限速、禁鸣标志和警示牌,确保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达标;加强运营期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随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禁止在翠屏山自然保护区内倾倒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防止沿途撒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5、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营运期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在翠屏山自然保护区进入口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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