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陕煤电力运城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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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陕煤电力运城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5日我局对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陕煤电力运城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1年7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风陵渡开发区娲皇大街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全文链接

1

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陕煤电力运城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风开行审函〔2023〕16号

2023年6月25日

电厂环评批复【2023】16号函.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5日我局对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陕煤电力运城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1年7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风陵渡开发区娲皇大街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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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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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陕煤电力运城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风开行审函〔2023〕16号

2023年6月25日

电厂环评批复【2023】16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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