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
清远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规定, (略) 20家出租汽车企业和2190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了2022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 (略) 人民二路 (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
附件:
1. (略) 2022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初评表.doc
2. (略) 2022年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表 .wps
3. (略) 2022年度出租汽车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doc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规定, (略) 20家出租汽车企业和2190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了2022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 (略) 人民二路 (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
附件:
1. (略) 2022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初评表.doc
2. (略) 2022年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表 .wps
3. (略) 2022年度出租汽车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doc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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