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供应商2023年进行诚信目录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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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供应商2023年进行诚信目录备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招标及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供应商进行诚信目录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委托范围

由我中心实施的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行为,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招标代理活动,原则上在备案的合格供应商中选择委托。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需按规定进行公开比选(选取)的,按相关程序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资格, (略) 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管网上有考核记录和排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服务。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申报目录备案;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目录备案。

(四)注册地在长沙县及长沙县以外的招标代理机 (略) 内( (略) 、 (略) )具有固定办公地点,具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且具有至少三名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五)接受《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的考核与管理(详见附件一)。

三、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二),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本通知附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份,在2023年7月18日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密封递交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404室。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档请用U盘拷贝传输。

四、确定合格供应商

(一)我中心组织专家对全部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二)按《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一机构一评价”,按评价得分进行排名;

(三)合格供应商按排名情况进入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目录。

五、联系方式

选 取 人: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附件:

1.关于印发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2.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供应商诚信目录备案资格审查文件(参考模板)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

7--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docx



相关附件下载: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招标及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供应商进行诚信目录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委托范围

由我中心实施的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行为,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招标代理活动,原则上在备案的合格供应商中选择委托。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需按规定进行公开比选(选取)的,按相关程序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资格, (略) 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管网上有考核记录和排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服务。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申报目录备案;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目录备案。

(四)注册地在长沙县及长沙县以外的招标代理机 (略) 内( (略) 、 (略) )具有固定办公地点,具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且具有至少三名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五)接受《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的考核与管理(详见附件一)。

三、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二),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本通知附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份,在2023年7月18日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密封递交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404室。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档请用U盘拷贝传输。

四、确定合格供应商

(一)我中心组织专家对全部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二)按《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一机构一评价”,按评价得分进行排名;

(三)合格供应商按排名情况进入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目录。

五、联系方式

选 取 人: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附件:

1.关于印发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2.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供应商诚信目录备案资格审查文件(参考模板)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

7--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管理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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