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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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吹塑桶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略)

如东县丰利镇海藻园区路1号(环渔工业园区)

江苏 (略)

南通 (略)

江苏 (略) 拟投资10600万元,新征用地约11.3亩,新建生产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全自动吹塑机、注塑机等设备,新建吹塑桶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400万套吹塑桶环保设备的能力。

1、废水治理。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后期雨水经 (略) 政雨水管网;目前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暂未接通,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肥田,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回用于厂区绿化,废水均不外排。

2、废气治理。项目注塑、吹塑及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吹塑桶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略)

如东县丰利镇海藻园区路1号(环渔工业园区)

江苏 (略)

南通 (略)

江苏 (略) 拟投资10600万元,新征用地约11.3亩,新建生产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全自动吹塑机、注塑机等设备,新建吹塑桶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400万套吹塑桶环保设备的能力。

1、废水治理。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后期雨水经 (略) 政雨水管网;目前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暂未接通,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肥田,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回用于厂区绿化,废水均不外排。

2、废气治理。项目注塑、吹塑及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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