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怡宁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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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怡宁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0831-*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怡 (略) 建设项目

(略) 屏山县屏山镇聚福15号

屏山怡 (略) (略)

四川禹 (略)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设置门诊内外科、检验科、精神科等。本项目建成后设置精神科床位120张,配套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附属工程及附属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补办环评项目,项目租赁屏山县社区服务中心用房进行改造,施工期已结束,未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采用“格栅+调节池+沉淀+消毒”工艺的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 为封闭式空间,通过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及防漏

胶袋密封,臭气溢出极少。检验室废气通过检验室的排风扇排至室外后对环境影响很小。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定期检修。

(三)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项目医疗废物、检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 (略) 需定期进行污泥清掏、消毒,清掏完成后的污泥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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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0831-*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怡 (略) 建设项目

(略) 屏山县屏山镇聚福15号

屏山怡 (略) (略)

四川禹 (略)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设置门诊内外科、检验科、精神科等。本项目建成后设置精神科床位120张,配套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附属工程及附属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补办环评项目,项目租赁屏山县社区服务中心用房进行改造,施工期已结束,未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采用“格栅+调节池+沉淀+消毒”工艺的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 为封闭式空间,通过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及防漏

胶袋密封,臭气溢出极少。检验室废气通过检验室的排风扇排至室外后对环境影响很小。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定期检修。

(三)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项目医疗废物、检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 (略) 需定期进行污泥清掏、消毒,清掏完成后的污泥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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