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北辰区津辰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北辰区津辰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北 (略) (略) 项目 | (略) 北 (略) | (略) 北辰区天穆镇辰远路12号 | (略) 嘉禾 (略) | (略) 北 (略) 拟投资100万, (略) 北辰区王 (略) (略) 北辰区天穆镇辰远路12号的已建成楼房, (略) 项目。 (略) 北 (略) 开设的主要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等,医院设计床位20张,设计日诊疗人数50人。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主楼内西侧(独立封闭的无窗房间),产生的异味通过房间整体收集,经管道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医院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异味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最高体积百分数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 (略) 自建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 (略)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仓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总排口出水水质pH、SS、COD、BOD5、粪大肠菌群数、LAS排放浓度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浓度限值要求,SS、COD、BOD5排放负荷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泵、风机、空调机组、电梯电机等设备,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状态下,各噪声源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均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格栅收集到的栅渣、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芯、废紫外线灯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北 (略) (略) 项目 | (略) 北 (略) | (略) 北辰区天穆镇辰远路12号 | (略) 嘉禾 (略) | (略) 北 (略) 拟投资100万, (略) 北辰区王 (略) (略) 北辰区天穆镇辰远路12号的已建成楼房, (略) 项目。 (略) 北 (略) 开设的主要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等,医院设计床位20张,设计日诊疗人数50人。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主楼内西侧(独立封闭的无窗房间),产生的异味通过房间整体收集,经管道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医院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异味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最高体积百分数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 (略) 自建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 (略)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仓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总排口出水水质pH、SS、COD、BOD5、粪大肠菌群数、LAS排放浓度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浓度限值要求,SS、COD、BOD5排放负荷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泵、风机、空调机组、电梯电机等设备,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状态下,各噪声源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均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格栅收集到的栅渣、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芯、废紫外线灯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