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滩营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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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滩营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3〕17号

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广西防城港滩营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满足防城区风电场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 (略) 人民政府 (略) 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 (略) 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广西防城港滩营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2303-*-89-01-*。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地址: (略) 防城区北侧滩营乡、十万大山瑶族乡。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新建1回220kV线路,起自220kV滩营风电场升压站,终至220kV仙鹤变电站,长度约为25千米,采用架空方式架设。架空线导线采用 2×JL/LB20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均采用OPGW-24B1-80。工程选用 2D1W9、2D2W9 系列铁塔。全线使用铁塔7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44基,单回路耐张塔28基、双回路耐张塔7基。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在 220kV 仙鹤站扩建 220kV 间隔1个,含 220kV 断路器 13台,220kV 隔离开关3组,220kV 电流互感器3台,220kV 线路电压互感器1台,220kV 氧化锌避雷器3台。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644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贷款融资。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年12月)等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为: (略) 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研究评审意见的报告》(电网规〔2021〕86号); (略) 《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桂电计〔2021〕145号);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意见》。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八、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 (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自治区发改委、统计局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按要求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2023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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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广西防城港滩营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满足防城区风电场电力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 (略) 人民政府 (略) 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 (略) 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广西防城港滩营风电场(一期)150MW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2303-*-89-01-*。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地址: (略) 防城区北侧滩营乡、十万大山瑶族乡。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新建1回220kV线路,起自220kV滩营风电场升压站,终至220kV仙鹤变电站,长度约为25千米,采用架空方式架设。架空线导线采用 2×JL/LB20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均采用OPGW-24B1-80。工程选用 2D1W9、2D2W9 系列铁塔。全线使用铁塔7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44基,单回路耐张塔28基、双回路耐张塔7基。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在 220kV 仙鹤站扩建 220kV 间隔1个,含 220kV 断路器 13台,220kV 隔离开关3组,220kV 电流互感器3台,220kV 线路电压互感器1台,220kV 氧化锌避雷器3台。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644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贷款融资。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年12月)等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为: (略) 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研究评审意见的报告》(电网规〔2021〕86号); (略) 《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桂电计〔2021〕145号);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防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区滩营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意见》。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八、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 (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自治区发改委、统计局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按要求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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