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津县瑞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地块概况

新津县瑞华 (略) XJ5-9-4号地块位于花桥镇金桥社区,地块占地面积29.26亩(19509.90m2),北至新津县瑞华 (略) XJ5-9-6号地块,西至农用地,南至金桥街,东至大件路南段,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1′30.66186″、北纬30°27′1.17467″。

二、地块使用现状

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未拆除,北侧办公楼完好,闲置,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办公楼西南侧、东南侧紧邻的临时宿舍有地块管护人员居住,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紧邻办公楼东南侧的临时宿舍分布有一处停车棚,主要用作小型汽车停放区域,该区域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地块西侧分布有家禽养殖房、柴火暂存区、废弃食堂;家禽养殖房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现养殖有三种家禽,分别为鸡、鸭、鹅,主要用作地块看护人员自食,数量较少,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情况,家禽产生的鸡屎、鸭屎、鹅屎集中收集后用于地块内的绿植农肥;柴火暂存区用于树枝木材暂存,后期用作烧火材料,该区域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地块南侧布设有一栋临街商铺楼,一楼已外租用作临街商铺,该区域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二至三楼闲置。现地块内整体较干净整洁,各功能区分工明确,无固废堆场,无异味,无污染痕迹。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新津县花桥镇总体规划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2012-2020年)新津县瑞华 (略) XJ5-9-4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四、调查情况

本次共对18个土壤样品(17个监控点,1个参照点)进行重金属快速检测,每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为0-0.5m。根据XRF快速监测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测土壤样品中,砷含量较高,最大值为14mg/kg,对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砷“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20mg/kg),最大监测结果占“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70%,无需在该点位四周1米范围内进行加密采样分析。镉、铜、镍、铅、汞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异常偏大值。铬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初步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若无表1所列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主要用作办公生区,不涉及工业活动,后期该地块将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分析地块不存在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表1中所列情形,因此,新津县瑞华 (略) XJ5-9-4号地块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二类住宅用地(R21))开发利用。

,四川

一、地块概况

新津县瑞华 (略) XJ5-9-4号地块位于花桥镇金桥社区,地块占地面积29.26亩(19509.90m2),北至新津县瑞华 (略) XJ5-9-6号地块,西至农用地,南至金桥街,东至大件路南段,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1′30.66186″、北纬30°27′1.17467″。

二、地块使用现状

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未拆除,北侧办公楼完好,闲置,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办公楼西南侧、东南侧紧邻的临时宿舍有地块管护人员居住,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紧邻办公楼东南侧的临时宿舍分布有一处停车棚,主要用作小型汽车停放区域,该区域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地块西侧分布有家禽养殖房、柴火暂存区、废弃食堂;家禽养殖房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现养殖有三种家禽,分别为鸡、鸭、鹅,主要用作地块看护人员自食,数量较少,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情况,家禽产生的鸡屎、鸭屎、鹅屎集中收集后用于地块内的绿植农肥;柴火暂存区用于树枝木材暂存,后期用作烧火材料,该区域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地块南侧布设有一栋临街商铺楼,一楼已外租用作临街商铺,该区域地面硬化完好,无裂缝,二至三楼闲置。现地块内整体较干净整洁,各功能区分工明确,无固废堆场,无异味,无污染痕迹。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新津县花桥镇总体规划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2012-2020年)新津县瑞华 (略) XJ5-9-4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四、调查情况

本次共对18个土壤样品(17个监控点,1个参照点)进行重金属快速检测,每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为0-0.5m。根据XRF快速监测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测土壤样品中,砷含量较高,最大值为14mg/kg,对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砷“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20mg/kg),最大监测结果占“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70%,无需在该点位四周1米范围内进行加密采样分析。镉、铜、镍、铅、汞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异常偏大值。铬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初步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若无表1所列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主要用作办公生区,不涉及工业活动,后期该地块将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分析地块不存在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表1中所列情形,因此,新津县瑞华 (略) XJ5-9-4号地块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二类住宅用地(R21))开发利用。

,四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