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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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大余县坤泰 (略) 委托赣州 (略) 对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略) 大余县黄龙镇,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3′19.482″,北纬25°25′40.559″;地块占地面积为81647.93m2。本地块四周现状北侧为在开发小区,东侧为 (略) 和康养中心,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

项目业主:大余县坤泰 (略) 。

地块现状: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前用途一直为农用地,根据现场调查走访得知,地块用于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地块目前在进行开发利用。

二、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调查方案: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场污染物快筛、对周边居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走访,查阅相关历史影像资料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求证。调查场地面积约81647.93m2,设置了5个土壤快筛采样点,进行了5位地块知情人人员访谈。

(2)调查结论: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对周边居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走访,查阅相关历史影像资料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求证,得出以下结论:

资料分析结论: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的分析可以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有大余县长胜红砖厂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地块500米范围内有大 (略) ,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威仕塑胶制品(江西)有限公司,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的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

现场踏勘结论:根据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内均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露的污染痕迹,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未见污染痕迹。

人员访谈结论:根据对调查地块周边居民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走访,根据访谈记录可知本地块历史用途一直为砖厂生产用地,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未用于固体废物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未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未用于固体废物填埋等。

周边工业企业情况说明:根据现场调查得知,历史上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大 (略) ,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威仕塑胶制品(江西)有限公司,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大余县长胜红砖厂,位于项目西南方向,上述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未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造成太大影响。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通过调查确定周边的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污染较小,地块的环境现状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我局对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4月15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 (略) 大余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略) 大余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箱:


(略) 大余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8日

,大余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大余县坤泰 (略) 委托赣州 (略) 对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略) 大余县黄龙镇,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3′19.482″,北纬25°25′40.559″;地块占地面积为81647.93m2。本地块四周现状北侧为在开发小区,东侧为 (略) 和康养中心,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

项目业主:大余县坤泰 (略) 。

地块现状: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前用途一直为农用地,根据现场调查走访得知,地块用于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地块目前在进行开发利用。

二、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调查方案: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场污染物快筛、对周边居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走访,查阅相关历史影像资料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求证。调查场地面积约81647.93m2,设置了5个土壤快筛采样点,进行了5位地块知情人人员访谈。

(2)调查结论: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对周边居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走访,查阅相关历史影像资料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求证,得出以下结论:

资料分析结论: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的分析可以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有大余县长胜红砖厂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地块500米范围内有大 (略) ,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威仕塑胶制品(江西)有限公司,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的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

现场踏勘结论:根据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内均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露的污染痕迹,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未见污染痕迹。

人员访谈结论:根据对调查地块周边居民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走访,根据访谈记录可知本地块历史用途一直为砖厂生产用地,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未用于固体废物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未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未用于固体废物填埋等。

周边工业企业情况说明:根据现场调查得知,历史上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大 (略) ,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威仕塑胶制品(江西)有限公司,位于本地块东北方向;大余县长胜红砖厂,位于项目西南方向,上述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未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造成太大影响。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通过调查确定周边的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污染较小,地块的环境现状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我局对大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4月15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 (略) 大余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略) 大余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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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大余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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