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威丰稀土电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氮和氨分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次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包头市威丰稀土电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氮和氨分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次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 (略) 威丰稀土 (略) 制氮和氨分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威丰稀土 (略) 制氮和氨分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 项目性质:改扩建;
3.现有工程情况:取向硅钢生产过程中热处理环节需要氮气和氢气作为保护气。现制氮车间设有3台800m3/h制氮机组,供气能力2400m3/h;氨分解车间有液氨分解机组3套,每套供气能力300m3/h,合计900m3/h。
4.建设内容:新增1台2000m3/h变压吸附制氮机,原来的800m3/h制氮机取消一台,改扩建后氮气供气能力3600m3/h;氨分解车间新增1台500m3/h氨分解设备,改扩建后供气能力1400m3/h。
5.建设单位: (略) 威丰稀土 (略) 。
6.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东方希 (略) 厂区内。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投资方: (略) 威丰稀土 (略)
项目建设单位: (略) 威丰稀土 (略)
联系人:张力钧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 (略) 昆都仑区钢铁大 (略)
联系人:王雨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可参考本文附表,也可通过http://**_Z7ImgED5ipn3KF6L-qA直接下载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可直接打电话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参与调查意见;
3、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略) 威丰稀土 (略)
2023.6.2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 (略) 威丰稀土 (略) 制氮和氨分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威丰稀土 (略) 制氮和氨分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 项目性质:改扩建;
3.现有工程情况:取向硅钢生产过程中热处理环节需要氮气和氢气作为保护气。现制氮车间设有3台800m3/h制氮机组,供气能力2400m3/h;氨分解车间有液氨分解机组3套,每套供气能力300m3/h,合计900m3/h。
4.建设内容:新增1台2000m3/h变压吸附制氮机,原来的800m3/h制氮机取消一台,改扩建后氮气供气能力3600m3/h;氨分解车间新增1台500m3/h氨分解设备,改扩建后供气能力1400m3/h。
5.建设单位: (略) 威丰稀土 (略) 。
6.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东方希 (略) 厂区内。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投资方: (略) 威丰稀土 (略)
项目建设单位: (略) 威丰稀土 (略)
联系人:张力钧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 (略) 昆都仑区钢铁大 (略)
联系人:王雨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可参考本文附表,也可通过http://**_Z7ImgED5ipn3KF6L-qA直接下载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可直接打电话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参与调查意见;
3、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略) 威丰稀土 (略)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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