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关于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关于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6月29日,我局拟对“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汶上县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 | 汶上化工产业园 | (略) | 山东公用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汶上化工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86671m2。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5万元。主要建设氯代碳酸*烯酯(CEC)、碳酸亚*烯酯(VC)、电子级氯气、高纯氯化氢生产线各一条,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使用园区内 (略) 产生的氯气、氢气、液碱作为原料,氢气通过管道运输至该企业。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特气电子级氯气1500吨、高纯氯化氢8500吨;锂电添加剂氯代碳酸*烯酯(CEC)11000吨、碳酸亚*烯酯(VC)4000吨;副产品31%HCl10586.56吨、次氯酸钠29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废气:氯代碳酸*烯酯(CEC)氯化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尾气回收系统,尾气回收工段冷凝工序产生的未冷凝气和处理工段混合液分离废气及吸收冷凝工序废气、电子级高纯特气生产废气经三级水吸收(二级降膜+一级填料)+两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碳酸亚*烯酯(VC)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半干急冷塔+中和反应塔(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洗涤除酸塔+布袋除尘+SCR催化脱硝+湿法洗涤除酸塔+湿电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2#)排放。罐区及危废库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开展泄露修复检测工作,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装卸料过程尽可能密闭,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相应装置的反应釜,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文丘里水喷射泵废水、化验室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循环系统排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经污水管道排入汶 (略) (清泉)深度处理。 3. 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蒸馏釜残、滤渣、废液、废过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渣、真空系统凝结液、分析化验室废液、废机油收集后送厂区自建的焚烧炉焚烧处理;除水过程产生的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利用;分子筛再生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炉渣、飞灰、废母液、废导热油、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MVR废盐实际投产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废鉴定,按照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6月29日,我局拟对“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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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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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 | 汶上化工产业园 | (略) | 山东公用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汶上化工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86671m2。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5万元。主要建设氯代碳酸*烯酯(CEC)、碳酸亚*烯酯(VC)、电子级氯气、高纯氯化氢生产线各一条,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使用园区内 (略) 产生的氯气、氢气、液碱作为原料,氢气通过管道运输至该企业。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特气电子级氯气1500吨、高纯氯化氢8500吨;锂电添加剂氯代碳酸*烯酯(CEC)11000吨、碳酸亚*烯酯(VC)4000吨;副产品31%HCl10586.56吨、次氯酸钠29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废气:氯代碳酸*烯酯(CEC)氯化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尾气回收系统,尾气回收工段冷凝工序产生的未冷凝气和处理工段混合液分离废气及吸收冷凝工序废气、电子级高纯特气生产废气经三级水吸收(二级降膜+一级填料)+两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碳酸亚*烯酯(VC)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半干急冷塔+中和反应塔(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洗涤除酸塔+布袋除尘+SCR催化脱硝+湿法洗涤除酸塔+湿电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2#)排放。罐区及危废库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开展泄露修复检测工作,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装卸料过程尽可能密闭,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相应装置的反应釜,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文丘里水喷射泵废水、化验室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循环系统排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经污水管道排入汶 (略) (清泉)深度处理。 3. 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蒸馏釜残、滤渣、废液、废过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渣、真空系统凝结液、分析化验室废液、废机油收集后送厂区自建的焚烧炉焚烧处理;除水过程产生的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利用;分子筛再生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炉渣、飞灰、废母液、废导热油、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MVR废盐实际投产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废鉴定,按照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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