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 (略) 受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委托,就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169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3-44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夏邑县城区;
2.5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中心城区兴华路道路总长1123.459m;道路红线宽 (略) 政道路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分项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7 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备采购(包括工程设备以及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①施工总承包: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100%;
②设计:经评审后最终价的1.4%;
第二标段:经评审后最终价的1%。
2.9 项目工期:
第一标段:5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第一标段(EPC 总承包):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注:上述①、②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即可。
3.1.3 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 (略) 政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交纳证明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个人查询清单为准)。
3.1.4 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已竣工验收项目或在施项目均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如组成联 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需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
3.2 第二标段(监理):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 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及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各标段通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 年或 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 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 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注: 由 于“信用中国 ”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故本项 目投标人企业查询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或同一母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本项目第一标段(EPC 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7月20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七标席位( (略) 南京路与中州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 年7月20日09 时 00 分至 2023年7月20日11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 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 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 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3 年6月30日9:00 至 2023 年7月20日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对应 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具体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 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 年6月30日9:00 至 2023 年7月19日17:00 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对应 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账户由银 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七、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 7.1、7.2、7.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7.5 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 (略) 夏邑县县府路东 (略) 内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楼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单位:夏邑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夏邑县一环路中段路北
发布人:河南 (略)
2023 年 6月 29日
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 (略) 受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委托,就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169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3-44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夏邑县城区;
2.5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中心城区兴华路道路总长1123.459m;道路红线宽 (略) 政道路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分项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夏邑县中心城区兴华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7 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备采购(包括工程设备以及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①施工总承包: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100%;
②设计:经评审后最终价的1.4%;
第二标段:经评审后最终价的1%。
2.9 项目工期:
第一标段:5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第一标段(EPC 总承包):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注:上述①、②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即可。
3.1.3 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 (略) 政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交纳证明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个人查询清单为准)。
3.1.4 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已竣工验收项目或在施项目均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如组成联 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需在该业绩中担任牵头人。)
3.2 第二标段(监理):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 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及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各标段通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 年或 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 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 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注: 由 于“信用中国 ”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故本项 目投标人企业查询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或同一母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本项目第一标段(EPC 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7月20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七标席位( (略) 南京路与中州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 年7月20日09 时 00 分至 2023年7月20日11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 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 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 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3 年6月30日9:00 至 2023 年7月20日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对应 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具体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 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 年6月30日9:00 至 2023 年7月19日17:00 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对应 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账户由银 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七、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 7.1、7.2、7.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7.5 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 (略) 夏邑县县府路东 (略) 内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楼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单位:夏邑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夏邑县一环路中段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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