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乾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福建乾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乾辰新 (略) 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建乾辰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福建和拓(仙游)新材料产业园(一期) |
基本情况 | 福建乾辰新 (略) 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 (略)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福建和拓(仙游)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租赁福建 (略) 部分2号厂房,总占地面积4992m2。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建设一条废旧锂电池破碎分选生产线,年破碎并分类回收锂电池1万吨/年;一条正负极极片料破碎分选生产线,年破碎并分类回收正负极极片边角料1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清洗废水、车辆运输粉尘、施工噪声及施工固体废物等影响。施工期废气处理控制对策措施:(1)焊接烟尘控制措施:焊接工人持证上岗,保证焊接质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焊接烟尘。保持焊接现场的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2)施工机械、施工车辆燃油尾气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使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施工期废水防治对策及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清洗管理,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应纳入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固定在现场的施工机械应采用湿抹布擦洗,尽量减少冲洗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噪声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钢材、木材等边角料及废零件应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使用后的废抹布、废溶剂油,应集中收集,纳入厂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系统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施工期间,只要建设认真落实实施上述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本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1、废气:项目废气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解液废气(非*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碳黑尘)、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其中,电解液废气经过“冷凝回收+碱液喷淋+除雾器+分子筛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旧电池破碎生产线及极片破碎生产线颗粒物(碳黑尘)、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分别由负压密闭收集系统后经“中央集尘+脉冲+HEPA”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相关污染物可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1)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城区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过沉淀、超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喷淋。(3)初期雨水:收集后,首先进入初期雨水池暂存,再输送到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车间墙体及距离的综合表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废手套、废抹布、废多孔陶粒、超滤浓缩液、废电解液、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按规范分类在危废暂存场所,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面积和建筑结构满足厂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堆放的需要,分类存放的方式也保证了固体废物存放的安全和有序,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的建设是合理和可行的。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治理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产生固废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运营期地下水:(1)根据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结果,所有监测点位地下水中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建设单位对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及污水管道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在采用良好的防渗、防漏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运营期土壤:在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管理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7、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Q值为0.461,环境风险潜势为I的,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建成后,生产中涉及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故障风险、废锂电池和电池产品在储存及运输过程泄露风险、引起火灾事故风险、危险废物处置不当事故风险。项目拟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只要能严格管理,防止泄露、污染防治措施失效等事故的发生;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因此不对其进行影响分析。 |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股
电话:0594-*
传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乾辰新 (略) 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建乾辰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福建和拓(仙游)新材料产业园(一期) |
基本情况 | 福建乾辰新 (略) 乾辰新能源年加工处理锂电池1万吨、极片1万吨项目 (略) (略) 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福建和拓(仙游)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租赁福建 (略) 部分2号厂房,总占地面积4992m2。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建设一条废旧锂电池破碎分选生产线,年破碎并分类回收锂电池1万吨/年;一条正负极极片料破碎分选生产线,年破碎并分类回收正负极极片边角料1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清洗废水、车辆运输粉尘、施工噪声及施工固体废物等影响。施工期废气处理控制对策措施:(1)焊接烟尘控制措施:焊接工人持证上岗,保证焊接质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焊接烟尘。保持焊接现场的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2)施工机械、施工车辆燃油尾气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使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施工期废水防治对策及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清洗管理,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应纳入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固定在现场的施工机械应采用湿抹布擦洗,尽量减少冲洗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噪声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钢材、木材等边角料及废零件应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使用后的废抹布、废溶剂油,应集中收集,纳入厂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系统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施工期间,只要建设认真落实实施上述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本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1、废气:项目废气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解液废气(非*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碳黑尘)、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其中,电解液废气经过“冷凝回收+碱液喷淋+除雾器+分子筛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旧电池破碎生产线及极片破碎生产线颗粒物(碳黑尘)、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分别由负压密闭收集系统后经“中央集尘+脉冲+HEPA”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相关污染物可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1)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城区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过沉淀、超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喷淋。(3)初期雨水:收集后,首先进入初期雨水池暂存,再输送到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车间墙体及距离的综合表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废手套、废抹布、废多孔陶粒、超滤浓缩液、废电解液、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按规范分类在危废暂存场所,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面积和建筑结构满足厂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堆放的需要,分类存放的方式也保证了固体废物存放的安全和有序,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的建设是合理和可行的。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治理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产生固废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运营期地下水:(1)根据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结果,所有监测点位地下水中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建设单位对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及污水管道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在采用良好的防渗、防漏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运营期土壤:在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管理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7、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Q值为0.461,环境风险潜势为I的,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建成后,生产中涉及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故障风险、废锂电池和电池产品在储存及运输过程泄露风险、引起火灾事故风险、危险废物处置不当事故风险。项目拟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只要能严格管理,防止泄露、污染防治措施失效等事故的发生;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因此不对其进行影响分析。 |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股
电话:0594-*
传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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