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湖北楚丹田鸭食品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及熟食加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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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湖北楚丹田鸭食品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及熟食加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


根据湖北 (略) 禽类屠宰及熟食加食品加工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城南新区白云大道路 (略) 政务服务大厅G区综合窗口G02,邮编:*

  联系电话:0722-*

  传真:07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禽类屠宰及熟食加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郊街道办事处城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湖北 (略)

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100 亩,总建筑面积11200㎡。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屠宰各类活禽1170 万只,年加工各类禽肉熟食食品9631.8 吨。

环评机构

湖北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均设置减振装置;风机加装消声装置,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等标准要求。
二、地下水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原则,针对本项目污染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前端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建立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综上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采用比较成熟可靠的“UASB+生物接触氧化+气浮澄清”为主的处理工艺,加强废水的预处理,采用机械格栅拦截、沉砂池、微滤机等固液分离辅助处理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水能够达标排放,处理后的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接管标准后纳入应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先排入应山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建设单位拟对屠宰区中恶臭产生区域进行围蔽,整室进行收集,这些区域的废气进行负压收集。项目待屠宰车间、屠宰车间均采取密闭车间设计,对屠宰车间恶臭废气进行密闭抽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推荐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集中收集恶臭气体经处理生物喷淋除臭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排放标准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死禽收集消毒密闭暂存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内脏及废肉渣,收集后外售饲料厂;羽毛、禽血以及剔除固废、定期由相关单位外运综合利用;禽粪待宰间内设有集中排水系统,及时将含有禽粪便的污水排至截粪池中,挤压机挤干处理后的粪便袋装,用于农业生产,每天进行清运,场内不涉储存。熟食加工过程产生卤料废渣捞出作为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所产生的干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根据湖北 (略) 禽类屠宰及熟食加食品加工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城南新区白云大道路 (略) 政务服务大厅G区综合窗口G02,邮编:*

  联系电话:0722-*

  传真:07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禽类屠宰及熟食加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郊街道办事处城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湖北 (略)

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100 亩,总建筑面积11200㎡。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屠宰各类活禽1170 万只,年加工各类禽肉熟食食品9631.8 吨。

环评机构

湖北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均设置减振装置;风机加装消声装置,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等标准要求。
二、地下水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原则,针对本项目污染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前端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建立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综上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采用比较成熟可靠的“UASB+生物接触氧化+气浮澄清”为主的处理工艺,加强废水的预处理,采用机械格栅拦截、沉砂池、微滤机等固液分离辅助处理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水能够达标排放,处理后的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接管标准后纳入应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先排入应山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建设单位拟对屠宰区中恶臭产生区域进行围蔽,整室进行收集,这些区域的废气进行负压收集。项目待屠宰车间、屠宰车间均采取密闭车间设计,对屠宰车间恶臭废气进行密闭抽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推荐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集中收集恶臭气体经处理生物喷淋除臭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排放标准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死禽收集消毒密闭暂存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内脏及废肉渣,收集后外售饲料厂;羽毛、禽血以及剔除固废、定期由相关单位外运综合利用;禽粪待宰间内设有集中排水系统,及时将含有禽粪便的污水排至截粪池中,挤压机挤干处理后的粪便袋装,用于农业生产,每天进行清运,场内不涉储存。熟食加工过程产生卤料废渣捞出作为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所产生的干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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