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高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热成型水杯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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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高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热成型水杯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万吨热成型水杯项目

(略) 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

浙 (略)

租用万 (略) 厂房,总投资15000万元,购置片材生产线、杯子生产线、环保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吨热成型水杯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拟在挤出、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在80%以上(*醛净化效率高于60%),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①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②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 (略)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 (略) 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 噪声:合理布局,尽量将强声源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加强厂区绿化。固废:危险废物:1、本项目废油桶、除油桶外的危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2、建议该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企业需加强管理,暂存点地面硬化严格防渗防漏,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固废转移的规定,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 一般工业废物: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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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万吨热成型水杯项目

(略) 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

浙 (略)

租用万 (略) 厂房,总投资15000万元,购置片材生产线、杯子生产线、环保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吨热成型水杯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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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拟在挤出、吸塑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85%,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在80%以上(*醛净化效率高于60%),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①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②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 (略)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 (略) 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 噪声:合理布局,尽量将强声源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加强厂区绿化。固废:危险废物:1、本项目废油桶、除油桶外的危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2、建议该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企业需加强管理,暂存点地面硬化严格防渗防漏,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固废转移的规定,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 一般工业废物: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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