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普陀区虾峙镇
建设单位:虾峙镇人民镇府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远洋渔业码头1座(长185m宽12m),布置500吨级渔船泊位2个、1500吨级渔船泊位1个,引桥1座长67.1m,宽8m,港池及锚地疏浚工程量约12.13万m3,设计断面开挖量约7.90万m3,疏浚面积约6.95万m2,布置港区水、电、照明、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3474.9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生态敏感点类型 | 名称 | 位置 |
1 | 农渔业区 | 普陀农渔业区 | 东侧约9km |
2 | 台门农渔业区 | 南侧约5.1km | |
3 | 虾峙农渔业区 | 位于虾峙农渔业区内 | |
4 | 沈家门农渔业区 | 北侧约18.9km | |
5 | 养殖区 | 普陀区养殖水域滩涂 | 西北侧1.9km |
6 | 休闲娱乐区 | 六横旅游休闲娱乐区 | 南侧约7km |
7 | 普陀东部旅游休闲娱乐区 | 东北侧约8.3km | |
8 | 梅山旅游休闲娱乐区 | 西侧约22.1km | |
9 | 居民区 | 庙湾村 | 北侧约41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桩基施工、疏浚工程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各类施工生产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码头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码头初期雨污水)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及运输途中的扬尘、汽车及施工船舶尾气、施工机械排出的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到港船舶产生的尾气,施工期、运营期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排放的废气易被海面的风迅速扩散、稀释,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噪声,营运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是到港船舶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分析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钻渣、疏浚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营运期项目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港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疏浚作业扰动底泥,桩基施工占用一定的海域面积均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引起的悬浮泥沙会对附近海区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和水产养殖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可逆的,当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域及附近水域的底质环境将逐渐恢复,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等种类也将逐渐恢复,本项目桩基占用的海域面积较小,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海上施工选取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挖泥船应装备精确的定位设备,进行有效、高精度的定位、定深挖泥,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严格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排海,避免污染生态环境。营运期码头冲洗废水、初期 (略) 政管网,不外排。
(2)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避免大风条件下施工,做好施工船舶和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之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控制运输车量车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船舶调度管理工作,减少船舶鸣号,夜间禁止船舶鸣笛。作业区、泵房等应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减少噪声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疏浚土抛至虾峙门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经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禁将垃圾倾倒入海。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疏浚作业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索饵期和繁殖期,以降低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为减少工程施工过程对海域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参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按照等量生态补偿原则,作出生态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3日共计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虾峙镇人民镇府
单位地址: (略) 普陀区虾峙镇大岙一区2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主任 058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工 0571-*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联系电话:0580-*
虾峙镇人民镇府
2023年6月3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普陀区虾峙镇
建设单位:虾峙镇人民镇府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远洋渔业码头1座(长185m宽12m),布置500吨级渔船泊位2个、1500吨级渔船泊位1个,引桥1座长67.1m,宽8m,港池及锚地疏浚工程量约12.13万m3,设计断面开挖量约7.90万m3,疏浚面积约6.95万m2,布置港区水、电、照明、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3474.9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生态敏感点类型 | 名称 | 位置 |
1 | 农渔业区 | 普陀农渔业区 | 东侧约9km |
2 | 台门农渔业区 | 南侧约5.1km | |
3 | 虾峙农渔业区 | 位于虾峙农渔业区内 | |
4 | 沈家门农渔业区 | 北侧约18.9km | |
5 | 养殖区 | 普陀区养殖水域滩涂 | 西北侧1.9km |
6 | 休闲娱乐区 | 六横旅游休闲娱乐区 | 南侧约7km |
7 | 普陀东部旅游休闲娱乐区 | 东北侧约8.3km | |
8 | 梅山旅游休闲娱乐区 | 西侧约22.1km | |
9 | 居民区 | 庙湾村 | 北侧约41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桩基施工、疏浚工程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各类施工生产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码头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码头初期雨污水)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及运输途中的扬尘、汽车及施工船舶尾气、施工机械排出的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到港船舶产生的尾气,施工期、运营期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排放的废气易被海面的风迅速扩散、稀释,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噪声,营运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是到港船舶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分析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钻渣、疏浚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营运期项目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港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疏浚作业扰动底泥,桩基施工占用一定的海域面积均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引起的悬浮泥沙会对附近海区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和水产养殖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可逆的,当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域及附近水域的底质环境将逐渐恢复,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等种类也将逐渐恢复,本项目桩基占用的海域面积较小,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海上施工选取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挖泥船应装备精确的定位设备,进行有效、高精度的定位、定深挖泥,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严格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排海,避免污染生态环境。营运期码头冲洗废水、初期 (略) 政管网,不外排。
(2)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避免大风条件下施工,做好施工船舶和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之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控制运输车量车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船舶调度管理工作,减少船舶鸣号,夜间禁止船舶鸣笛。作业区、泵房等应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减少噪声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疏浚土抛至虾峙门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经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禁将垃圾倾倒入海。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疏浚作业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索饵期和繁殖期,以降低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为减少工程施工过程对海域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参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按照等量生态补偿原则,作出生态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3日共计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虾峙镇人民镇府
单位地址: (略) 普陀区虾峙镇大岙一区2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主任 058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工 0571-*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联系电话:0580-*
虾峙镇人民镇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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