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九富家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九富家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锅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年产18万立方米高档胶合板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益环审(表)〔2017〕83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2023年,随着项目产能逐步增加至设计产能,原环评批复中的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已无法匹配产能要求。因此,你公司拟投资260万元拆除已建成的1台4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新建1台11.6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匹配项目供热要求,新建1栋占地面积为6380平方米的6#厂房,将2#厂房中的3台热压机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搬迁至6#厂房。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原辅材料、产品、规模与生产工艺等的改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针对现有工程存在问题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废水必须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经“余热水箱+布袋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余热水箱用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锅炉废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锅炉灰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锅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年产18万立方米高档胶合板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益环审(表)〔2017〕83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桃江县灰山港镇天子坡村。2023年,随着项目产能逐步增加至设计产能,原环评批复中的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已无法匹配产能要求。因此,你公司拟投资260万元拆除已建成的1台4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新建1台11.6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匹配项目供热要求,新建1栋占地面积为6380平方米的6#厂房,将2#厂房中的3台热压机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搬迁至6#厂房。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原辅材料、产品、规模与生产工艺等的改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针对现有工程存在问题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废水必须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经“余热水箱+布袋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余热水箱用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锅炉废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锅炉灰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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