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工作,对2022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支持,请各地区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中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较高资信等级,近三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3.项目及产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技术改造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
4.对年 (略) 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安排工业专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
按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申请,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对拟推荐企业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项目申请表(含所属地区推荐意见,附件3);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书;
6.国家、省出具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7.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生产许可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附件4)及明细表(附件5);
9.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附件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合同、项目支付凭证及发票,按合同(一份合同后对应着一套支付凭证和发票)及合同时间编订成册,视数量多少确定编订册数。
注: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不需在申报网站提交,需在项目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阶段提供正式报告原件。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工作于7月3日正式启动,由项目单位将资金申请报告中所含内容(不包括附件部分)逐项上传至“沈阳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网站“2023年度专精特新技术改造固投补助政策”申报专栏,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内容初审后,合格的项目单位印刷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附件部分),分别送至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机构,并做好项目答辩准备及配合评审机构做好材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宋健,联系电话:*,*)
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工作,对2022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支持,请各地区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中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较高资信等级,近三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3.项目及产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技术改造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
4.对年 (略) 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安排工业专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
按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申请,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对拟推荐企业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项目申请表(含所属地区推荐意见,附件3);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书;
6.国家、省出具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7.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生产许可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附件4)及明细表(附件5);
9.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附件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合同、项目支付凭证及发票,按合同(一份合同后对应着一套支付凭证和发票)及合同时间编订成册,视数量多少确定编订册数。
注: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不需在申报网站提交,需在项目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阶段提供正式报告原件。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工作于7月3日正式启动,由项目单位将资金申请报告中所含内容(不包括附件部分)逐项上传至“沈阳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网站“2023年度专精特新技术改造固投补助政策”申报专栏,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内容初审后,合格的项目单位印刷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附件部分),分别送至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机构,并做好项目答辩准备及配合评审机构做好材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宋健,联系电话:*,*)
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工作,对2022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支持,请各地区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中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较高资信等级,近三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3.项目及产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技术改造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
4.对年 (略) 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安排工业专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
按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申请,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对拟推荐企业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项目申请表(含所属地区推荐意见,附件3);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书;
6.国家、省出具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7.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生产许可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附件4)及明细表(附件5);
9.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附件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合同、项目支付凭证及发票,按合同(一份合同后对应着一套支付凭证和发票)及合同时间编订成册,视数量多少确定编订册数。
注: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不需在申报网站提交,需在项目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阶段提供正式报告原件。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工作于7月3日正式启动,由项目单位将资金申请报告中所含内容(不包括附件部分)逐项上传至“沈阳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网站“2023年度专精特新技术改造固投补助政策”申报专栏,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内容初审后,合格的项目单位印刷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附件部分),分别送至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机构,并做好项目答辩准备及配合评审机构做好材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宋健,联系电话:*,*)
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 (略)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工作,对2022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支持,请各地区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中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较高资信等级,近三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3.项目及产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技术改造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
4.对年 (略) 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安排工业专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
按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申请,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对拟推荐企业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项目申请表(含所属地区推荐意见,附件3);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书;
6.国家、省出具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7.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生产许可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附件4)及明细表(附件5);
9.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附件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合同、项目支付凭证及发票,按合同(一份合同后对应着一套支付凭证和发票)及合同时间编订成册,视数量多少确定编订册数。
注: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不需在申报网站提交,需在项目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阶段提供正式报告原件。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工作于7月3日正式启动,由项目单位将资金申请报告中所含内容(不包括附件部分)逐项上传至“沈阳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网站“2023年度专精特新技术改造固投补助政策”申报专栏,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内容初审后,合格的项目单位印刷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附件部分),分别送至第三方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机构,并做好项目答辩准备及配合评审机构做好材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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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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