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晃审〔2023〕8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湖南麦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环晃审〔2023〕8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湖南麦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环晃审〔2023〕8号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关于湖南麦 (略) 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麦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麦 (略) 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租赁原湘新钢构厂房建设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569.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堆放区、缠绕区、组装区、打磨、切割区原料堆放区以及成品堆放区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辅材料调配、筒体缠绕、封头制作、拼接制作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打磨过程的颗粒物经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装置处理以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道。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日常检修保养,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环保型移动式布袋除尘设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切割打磨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物料桶等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 ??????????????????????????????????????????????????????????????????????????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 2023年6月30日
怀环晃审〔2023〕8号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关于湖南麦 (略) 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麦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麦 (略) 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租赁原湘新钢构厂房建设年产1000套玻璃钢缠绕容器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569.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堆放区、缠绕区、组装区、打磨、切割区原料堆放区以及成品堆放区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分局同意该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辅材料调配、筒体缠绕、封头制作、拼接制作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打磨过程的颗粒物经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装置处理以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道。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日常检修保养,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环保型移动式布袋除尘设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切割打磨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物料桶等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分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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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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