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公示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略) 令424号)和《 (略) 卫生 (略)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23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申报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进行审核,符合形式要件,同意备案。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

等级

实验室设立

机构名称

涉及的主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

1

PCR实验室

二级

(略) 妇幼

(略)

人乳头瘤病毒、B族链球菌、淋球菌、沙眼衣原体、解脲脲原体、*型肝炎病毒、高敏*型肝炎病毒、五项呼吸道病原体、*型*型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胃肠道多重病毒、单纯性疱疹病毒、新冠病毒等核酸检测

(略) 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略) 令424号)和《 (略) 卫生 (略)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23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申报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进行审核,符合形式要件,同意备案。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

等级

实验室设立

机构名称

涉及的主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

1

PCR实验室

二级

(略) 妇幼

(略)

人乳头瘤病毒、B族链球菌、淋球菌、沙眼衣原体、解脲脲原体、*型肝炎病毒、高敏*型肝炎病毒、五项呼吸道病原体、*型*型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胃肠道多重病毒、单纯性疱疹病毒、新冠病毒等核酸检测

(略) 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略) 令424号)和《 (略) 卫生 (略)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23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申报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进行审核,符合形式要件,同意备案。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

等级

实验室设立

机构名称

涉及的主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

1

PCR实验室

二级

(略) 妇幼

(略)

人乳头瘤病毒、B族链球菌、淋球菌、沙眼衣原体、解脲脲原体、*型肝炎病毒、高敏*型肝炎病毒、五项呼吸道病原体、*型*型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胃肠道多重病毒、单纯性疱疹病毒、新冠病毒等核酸检测

(略) 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略) 令424号)和《 (略) 卫生 (略)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23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申报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进行审核,符合形式要件,同意备案。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

等级

实验室设立

机构名称

涉及的主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

1

PCR实验室

二级

(略) 妇幼

(略)

人乳头瘤病毒、B族链球菌、淋球菌、沙眼衣原体、解脲脲原体、*型肝炎病毒、高敏*型肝炎病毒、五项呼吸道病原体、*型*型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胃肠道多重病毒、单纯性疱疹病毒、新冠病毒等核酸检测

(略) 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