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迁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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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迁改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厚街东业路2号3号楼102室
建设单位 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 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 (略) (略) 厚街镇东业路2号3号楼102室(北纬N:22°54’57.850”, 东经E:113°41’2.590”),主要从事聚氯*烯板材、型材的加工生产。 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为3000万元,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聚氯*烯板材、型材年产量为2000吨,员工人数为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项目原有环保手续情况: 于2016年5月委托河南 (略) 编制了《博拓塑业(东莞)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聚氯*烯板材、型材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3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审批编号:东环建【2016】3270号。 于 2018 年 7 月 23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验收编号:东环建【2018】5965 号。 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4UNJPJ36001Q。 于20 (略) 名称变更由“博拓塑业(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空气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迁改建使用粉状原料(树脂、复合稳定剂、专用活性小苏打、超细轻质碳酸钙、*烯酸酯改性剂、*烯酸酯改性剂),故在投料过程中有粉尘(颗粒物)产生。同时将破碎后塑胶料磨成粉尘,磨粉过程设备处于密闭状态,故磨粉过程不会产生粉尘,但磨粉后粉状原料的投入与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粉尘逸出(颗粒物),投料、磨粉产生粉尘经收集后引入除尘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放口),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挤出、发泡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和异味,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挤出、发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水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经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6-3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废气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厚街东业路2号3号楼102室
建设单位 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 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 (略) (略) 厚街镇东业路2号3号楼102室(北纬N:22°54’57.850”, 东经E:113°41’2.590”),主要从事聚氯*烯板材、型材的加工生产。 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为3000万元,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聚氯*烯板材、型材年产量为2000吨,员工人数为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项目原有环保手续情况: 于2016年5月委托河南 (略) 编制了《博拓塑业(东莞)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聚氯*烯板材、型材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3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审批编号:东环建【2016】3270号。 于 2018 年 7 月 23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验收编号:东环建【2018】5965 号。 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4UNJPJ36001Q。 于20 (略) 名称变更由“博拓塑业(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博拓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空气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迁改建使用粉状原料(树脂、复合稳定剂、专用活性小苏打、超细轻质碳酸钙、*烯酸酯改性剂、*烯酸酯改性剂),故在投料过程中有粉尘(颗粒物)产生。同时将破碎后塑胶料磨成粉尘,磨粉过程设备处于密闭状态,故磨粉过程不会产生粉尘,但磨粉后粉状原料的投入与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粉尘逸出(颗粒物),投料、磨粉产生粉尘经收集后引入除尘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放口),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挤出、发泡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和异味,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挤出、发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水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经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的对策及措施: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6-3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废气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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