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023年6月30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023年6月30日
省内编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
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
728 | D2HL* | 2010年,杨* (略) 一面坡镇南侧非法砍伐落叶松4000余亩。 | (略)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一面坡林场(以下简称一面坡林场)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场址 (略) 一面坡镇,施业区跨4个乡镇,经营总面积25962.7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25766.3公顷,非林地面积196.4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7.2%,活立木蓄积*立方米,在职职工113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接到举报信息后, (略) 政府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 (略) 林业和草原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略) 一面坡镇南侧进行现场核查。举报地 (略) 一面坡镇南侧一公里处,现场有历史采伐迹象,均为陈旧性伐根,面积约1300余亩。植被虽已自然恢复,但尚需补植补种。 经查阅档案资料显示, (略) 一面坡镇南侧一公里处最近采伐年份为2008年,地点位于一面坡林场160林班内。2008年一面坡林场按照《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对160林班森林资源进行伐区调查设计,编制了商品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书,原省林业厅进行了审批。共审批11个作业小班,发证面积1315.5亩,出材3591.09立方米。其中:工艺皆伐方式作业小班共7个,采伐树种为人工落叶松,发证面积709.5亩,出材3298.09立方米,采伐证号:〔(2008)采字第2187号、(2008)采字第2189号、(2008)采字第2186号、(2008)采字第2185号、(2008)采字第2184号、(2008)采字第2183号、(2008)采字第2188号〕。生长抚育方式作业小班共4个,采伐树种为人工红松,发证面积606亩,出材293立方米,采伐证号:〔(2008)采字第1683号、(2008)采字第1684号、(2008)采字第1685号、(2008)采字第1686号〕。 一面坡林场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期限完成山场采集任务。木材运输下山前, (略) 居民贾*敏到一面坡林场采伐作业区阻拦运材,并出具一份林权证(林证字第648号)和协议书(贾* (略) 一面坡镇企业办于2006年12月签订),此 (略) 一面坡镇企业办将林权证(发证面积4000亩)经营管理权承包给贾*敏。鉴于此林地存在争议,一面坡林场将采伐木材封存在山场。后经检察机关调查认为,此案属林权争议问题,由地方政府协调争议双方妥善解决。经尚志国有林场管 (略) 政府协商,聘请原国家林业 (略) 森林资源监 (略) 林业第三调 (略) 进行权属认定。经调查后出具《 (略) 林业厅提请有关问题调查报告的函》函办字(2009)3号,确定该林地和林木一面坡林场具有经营权属。原省林业厅依据此报告,于2009年10 (略) 政府提出《关于解决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与一面坡镇林木权属争议的请示》,省政府 (略) 政府对此进行协调。 (略) 政府于2010年2 (略) 政府上报了《关 (略) 一面坡镇镇办林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一面坡林场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意见》(哈政呈〔2010〕13号), (略) 政府要求并提出《关于解决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一面坡林场与一面坡镇在林木采伐中出现林木权属争议问题的解决意见》:一是尽快处理山上滞留的木材。事件发生已一年有余,双方当事人为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几次发生对峙冲突。为减少木材的经济损失,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由哈尔滨政府责成哈尔滨国有资源管理局和哈尔滨林业局牵头, (略) 政府、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共同对采伐下来的林木进行公开拍卖,木材拍卖款专户存储,待争议解决后确定归属。二是积极解决林木权属争议问题。解决林木权属争议是解决双方矛盾的关键,因此, (略) 政府组织的争议解决工作组,根据双方提供的依据,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协商解决双方的争议问题。三是在争议解决期间, (略) 政府、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要积极做好稳定工作,不得激化矛盾,不得抢占山场上的木材。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关于林木承包人提出的经济损失问题,待争议解决后再研究。” 此后, (略) 一面坡镇政府以不服被申请人( (略) 林业厅)为第三人(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颁发的(2008)采字第2184号《林木采伐许可证》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0 (略) 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黑政复决﹝2010﹞33号)确认被申请人为第三人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无效。 (略) 林业厅若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 (略) 提起行政诉讼。其后,贾*敏在未获得相关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木材从山上强行拉走。因该地块权属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争议双方一直未能对该地块进行还林,维持原状。 | 是 | 为了尽快解决举报地块的植被恢复问题,我市一面坡镇政府已责成林地经营使用人贾某敏对尚未恢复植被的425亩地块进行植被恢复。2023年4月20日,开始造林,造林苗木红松,苗高35-40公分,株行距2×3米,于2023年5月4日完成全部植被恢复。2023年6月8日,我市林业和草原局与一面坡镇政府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营造苗木符合《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85%。 | 已 办结 | 无 | ||||
联系人:张增奎 移动电话:* |
省内编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
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
728 | D2HL* | 2010年,杨* (略) 一面坡镇南侧非法砍伐落叶松4000余亩。 | (略)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一面坡林场(以下简称一面坡林场)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场址 (略) 一面坡镇,施业区跨4个乡镇,经营总面积25962.7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25766.3公顷,非林地面积196.4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7.2%,活立木蓄积*立方米,在职职工113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接到举报信息后, (略) 政府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 (略) 林业和草原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略) 一面坡镇南侧进行现场核查。举报地 (略) 一面坡镇南侧一公里处,现场有历史采伐迹象,均为陈旧性伐根,面积约1300余亩。植被虽已自然恢复,但尚需补植补种。 经查阅档案资料显示, (略) 一面坡镇南侧一公里处最近采伐年份为2008年,地点位于一面坡林场160林班内。2008年一面坡林场按照《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对160林班森林资源进行伐区调查设计,编制了商品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书,原省林业厅进行了审批。共审批11个作业小班,发证面积1315.5亩,出材3591.09立方米。其中:工艺皆伐方式作业小班共7个,采伐树种为人工落叶松,发证面积709.5亩,出材3298.09立方米,采伐证号:〔(2008)采字第2187号、(2008)采字第2189号、(2008)采字第2186号、(2008)采字第2185号、(2008)采字第2184号、(2008)采字第2183号、(2008)采字第2188号〕。生长抚育方式作业小班共4个,采伐树种为人工红松,发证面积606亩,出材293立方米,采伐证号:〔(2008)采字第1683号、(2008)采字第1684号、(2008)采字第1685号、(2008)采字第1686号〕。 一面坡林场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期限完成山场采集任务。木材运输下山前, (略) 居民贾*敏到一面坡林场采伐作业区阻拦运材,并出具一份林权证(林证字第648号)和协议书(贾* (略) 一面坡镇企业办于2006年12月签订),此 (略) 一面坡镇企业办将林权证(发证面积4000亩)经营管理权承包给贾*敏。鉴于此林地存在争议,一面坡林场将采伐木材封存在山场。后经检察机关调查认为,此案属林权争议问题,由地方政府协调争议双方妥善解决。经尚志国有林场管 (略) 政府协商,聘请原国家林业 (略) 森林资源监 (略) 林业第三调 (略) 进行权属认定。经调查后出具《 (略) 林业厅提请有关问题调查报告的函》函办字(2009)3号,确定该林地和林木一面坡林场具有经营权属。原省林业厅依据此报告,于2009年10 (略) 政府提出《关于解决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与一面坡镇林木权属争议的请示》,省政府 (略) 政府对此进行协调。 (略) 政府于2010年2 (略) 政府上报了《关 (略) 一面坡镇镇办林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一面坡林场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意见》(哈政呈〔2010〕13号), (略) 政府要求并提出《关于解决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一面坡林场与一面坡镇在林木采伐中出现林木权属争议问题的解决意见》:一是尽快处理山上滞留的木材。事件发生已一年有余,双方当事人为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几次发生对峙冲突。为减少木材的经济损失,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由哈尔滨政府责成哈尔滨国有资源管理局和哈尔滨林业局牵头, (略) 政府、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共同对采伐下来的林木进行公开拍卖,木材拍卖款专户存储,待争议解决后确定归属。二是积极解决林木权属争议问题。解决林木权属争议是解决双方矛盾的关键,因此, (略) 政府组织的争议解决工作组,根据双方提供的依据,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协商解决双方的争议问题。三是在争议解决期间, (略) 政府、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要积极做好稳定工作,不得激化矛盾,不得抢占山场上的木材。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关于林木承包人提出的经济损失问题,待争议解决后再研究。” 此后, (略) 一面坡镇政府以不服被申请人( (略) 林业厅)为第三人( (略)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颁发的(2008)采字第2184号《林木采伐许可证》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0 (略) 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黑政复决﹝2010﹞33号)确认被申请人为第三人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无效。 (略) 林业厅若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 (略) 提起行政诉讼。其后,贾*敏在未获得相关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木材从山上强行拉走。因该地块权属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争议双方一直未能对该地块进行还林,维持原状。 | 是 | 为了尽快解决举报地块的植被恢复问题,我市一面坡镇政府已责成林地经营使用人贾某敏对尚未恢复植被的425亩地块进行植被恢复。2023年4月20日,开始造林,造林苗木红松,苗高35-40公分,株行距2×3米,于2023年5月4日完成全部植被恢复。2023年6月8日,我市林业和草原局与一面坡镇政府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营造苗木符合《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85%。 | 已 办结 | 无 | ||||
联系人:张增奎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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