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41省道南复线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通道用地规划选址论证批前公示
永嘉41省道南复线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通道用地规划选址论证批前公示
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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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道南复线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通道用地规划选址论证》由浙江 (略) 编制。2023年6月2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30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位置 本次用地规划选址项目 (略) 道南复线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通道,共包含永嘉 41 省道南复线至楠溪江站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两条道路,属永嘉县重点工程,其中北部通道北起楠溪江二桥西侧,与 (略) 道南复线接顺,东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终点与规划枫林大道穿山段接顺,长约4.653公里。枫林大道东延线位呈东西走向,西接现状老枫林大道,与北部通道相交后继续向东延伸至杭温高铁高架桥以东约10m处,全长1.01公里。 二、规划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23.8084公顷,其中农用地19.8944公顷,含耕地8.4915公顷(水田5.997公顷;旱地2.4945公顷),建设用地3.8483公顷,未利用地0.0657公顷。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占用或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根据与永嘉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对接,本次选址项目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本次单独规划选址项目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杭温高铁的顺利通车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本项目将打通岩头、枫林两镇之间的快速通道,极大地改善岩头、枫林两镇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对当地以及周 (略) 建设、产业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实现当地旅游产业经营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4、建设项目场地自然条件适宜性论证: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区,项目开发涉及山体的保护和利用,建设时要做好坡度治理,要严格做好相应防范地质灾害措施,还需要考虑防洪、抗震等防灾措施。 5、项目安全性分析:项目建设需做好防洪排涝措施,满足相关防雷标准,场地还需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6、交通影响分析:项目极大提升了楠溪江区域居民出行的便利,促进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7、市政配套设施分析:交通线位临近枫林镇、岩头镇,周边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较为成熟。 8、景观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尽量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注意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前期需做好环境影响评估。 9、风景资源影响分析:项目本身不会影响到风景资源,不会对水文产生较大影响,不会涉及到保护树种的砍伐。本项目建设需要挖山,对山坡面有一定程度的破坏,要求施工后对坡面进行生态覆绿,消除裸露面。 10、结论:在符合资规、环保、电力、水利、住建、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 1、道路用地(S1) 本次规划公路用地面积为23.8084公顷,主要作为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的交通疏散公路,设计技术标准为一 (略) 政道路功能。 2、市政工程及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本项目沿线居民区都有自来水供应,河水、自来水可基本满足工程用水和生活用水需要。 (2)电力工程规划 本项目沿线电网发达,供电情况良好,工程用电和电力部门协商,就近从变电所接电,电力供应可基本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电信工程规划 项目区内现已拥有一个技术领先、通话质量稳定、业务丰富、覆盖完善的无线通信网络,可满足项目通讯需求。 (4)交通工程规划 项目区周边沿线公路网密集,交通方便,运输条件总体良好。 3、环保环卫设施规划 (1)水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标准。 (2)空气质量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3)噪声控制规划: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 (4)环卫规划:施工垃圾等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实施建议 1、建议同意该项目选址。 2、建议在《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落实该工程项目用地及用途管制等相关内容。 3、建议将本次选址用地纳入下一轮枫林、岩头控规修编中。 4、项目建设期间,需要采取必合理的措施,对山体坡面进行保护与治理,保证边坡永久稳定性,做好山洪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5、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处理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处理严格按照相关的处理办法进行,确保项目的建设不会破坏生态环境的动植物资源,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生态修复。 6、项目建设的同时需要避免施工对周边学校及村民的干扰。 7、项目运营期间,需要严格管控废气、废水、垃圾、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30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编:*(上塘) 联系电话:0577—*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利用现状图 03、 土地利用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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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道南复线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通道用地规划选址论证》由浙江 (略) 编制。2023年6月2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30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位置 本次用地规划选址项目 (略) 道南复线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通道,共包含永嘉 41 省道南复线至楠溪江站北部通道、枫林大道东延两条道路,属永嘉县重点工程,其中北部通道北起楠溪江二桥西侧,与 (略) 道南复线接顺,东至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终点与规划枫林大道穿山段接顺,长约4.653公里。枫林大道东延线位呈东西走向,西接现状老枫林大道,与北部通道相交后继续向东延伸至杭温高铁高架桥以东约10m处,全长1.01公里。 二、规划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23.8084公顷,其中农用地19.8944公顷,含耕地8.4915公顷(水田5.997公顷;旱地2.4945公顷),建设用地3.8483公顷,未利用地0.0657公顷。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占用或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根据与永嘉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对接,本次选址项目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本次单独规划选址项目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杭温高铁的顺利通车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本项目将打通岩头、枫林两镇之间的快速通道,极大地改善岩头、枫林两镇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对当地以及周 (略) 建设、产业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实现当地旅游产业经营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4、建设项目场地自然条件适宜性论证: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区,项目开发涉及山体的保护和利用,建设时要做好坡度治理,要严格做好相应防范地质灾害措施,还需要考虑防洪、抗震等防灾措施。 5、项目安全性分析:项目建设需做好防洪排涝措施,满足相关防雷标准,场地还需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6、交通影响分析:项目极大提升了楠溪江区域居民出行的便利,促进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7、市政配套设施分析:交通线位临近枫林镇、岩头镇,周边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较为成熟。 8、景观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尽量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注意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前期需做好环境影响评估。 9、风景资源影响分析:项目本身不会影响到风景资源,不会对水文产生较大影响,不会涉及到保护树种的砍伐。本项目建设需要挖山,对山坡面有一定程度的破坏,要求施工后对坡面进行生态覆绿,消除裸露面。 10、结论:在符合资规、环保、电力、水利、住建、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 1、道路用地(S1) 本次规划公路用地面积为23.8084公顷,主要作为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的交通疏散公路,设计技术标准为一 (略) 政道路功能。 2、市政工程及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本项目沿线居民区都有自来水供应,河水、自来水可基本满足工程用水和生活用水需要。 (2)电力工程规划 本项目沿线电网发达,供电情况良好,工程用电和电力部门协商,就近从变电所接电,电力供应可基本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电信工程规划 项目区内现已拥有一个技术领先、通话质量稳定、业务丰富、覆盖完善的无线通信网络,可满足项目通讯需求。 (4)交通工程规划 项目区周边沿线公路网密集,交通方便,运输条件总体良好。 3、环保环卫设施规划 (1)水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标准。 (2)空气质量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3)噪声控制规划: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 (4)环卫规划:施工垃圾等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实施建议 1、建议同意该项目选址。 2、建议在《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落实该工程项目用地及用途管制等相关内容。 3、建议将本次选址用地纳入下一轮枫林、岩头控规修编中。 4、项目建设期间,需要采取必合理的措施,对山体坡面进行保护与治理,保证边坡永久稳定性,做好山洪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5、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处理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处理严格按照相关的处理办法进行,确保项目的建设不会破坏生态环境的动植物资源,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生态修复。 6、项目建设的同时需要避免施工对周边学校及村民的干扰。 7、项目运营期间,需要严格管控废气、废水、垃圾、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30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编:*(上塘) 联系电话:0577—*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利用现状图 03、 土地利用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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