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
2.筹办单位: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项目概况
为配套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属地处理方式有效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问题,进一步促进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达到有效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目标,急需实施本项目。
项目拟选址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东侧,位于潼湖镇五村村委会西北侧约900米。项目场址面积占地面积4.11206万㎡,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为2.24万㎡,可建设有效库容24.10万m3,设计服务年限为15年。项目总投资4199万元。预计2023年底建成。
二、征询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意见范围
项目选址周边及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询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何影响、项目建设运营会对您的生活、工作带来何种影响、对项目最关心的问题及其它意见、建议或相关诉求。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 (略)
通信地址: (略) 越秀区东华西路86号丽华大厦1401
联 系 人:李先生 020-*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略)
2023年6月21日
项目位置示意图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
2.筹办单位: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项目概况
为配套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属地处理方式有效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问题,进一步促进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达到有效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目标,急需实施本项目。
项目拟选址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东侧,位于潼湖镇五村村委会西北侧约900米。项目场址面积占地面积4.11206万㎡,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为2.24万㎡,可建设有效库容24.10万m3,设计服务年限为15年。项目总投资4199万元。预计2023年底建成。
二、征询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意见范围
项目选址周边及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询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何影响、项目建设运营会对您的生活、工作带来何种影响、对项目最关心的问题及其它意见、建议或相关诉求。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 (略)
通信地址: (略) 越秀区东华西路86号丽华大厦1401
联 系 人:李先生 020-*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略)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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