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推广及技术指导项目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推广及技术指导项目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一、项目的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冠县就业”智慧平台试运行以来,已经汇集近16万位求职者的基本信息及5300余家用人单位信息。截至目前,以线下带动线上,共同发力,已举办14场线下招聘会,6场线上招聘会,共有640余家企业参加,提供职位2000余个,涵盖交通物流、纺织服装、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信息科技、中介服务、教育培训、批发零售等多个行业,吸引各类求职者3000余人,现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000余人。以后至少每月举办一次招聘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现场与网络、综合与专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推动企业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有效对接。

总结以往招聘会工作,宣传推广工作尤为重要,关系到招聘会活动的整体服务效果,传统的宣传方式不能达到预期宣传效果,新媒体及短视频的宣传方式作用非常明显,我们需要加强短视频的推广,让更多的企业和求职者进驻到“冠县就业”智慧平台。目前我局平台运维人员技术力量及技术水平都有待充实和提高,需要专业推广及技术团队对接短视频平台,推广我们的智慧就业平台。

二、项目的名称和购买主体

该项目为“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推广及技术指导。购买主体为“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计划起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2025年6月15日。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

该项目属于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县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项目费用支出,6万元/年,两年共计12万元。

五、拟采用的购买方式及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

拟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需具备为“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活动提供全程推广及技术指导的必备条件。

六、服务拟达到的预期效果

该项目的承接主体要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为我县“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活动前期宣传视频的制作、短视频平台、微信第五条广告投放、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推广,提供招聘会现场工作指导等全程服务。保证招聘会顺利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推动企业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有效对接,每场招聘会前期宣传整体受众群体不少于10万人(每月最少一场招聘会)。

七、工作保障机制

县人社局“冠县就业”智慧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编审、发布公告、竞争性评审、签订合同、履约管理、项 目验收、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资金预算编审。政策依据: (略) 财政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文件第三十七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县级以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从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主要用于以下项目:第六项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重点用于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测评和辅导、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有组织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就业失业信息统计和城乡劳动力调查等。财政部门同意从就业补助资金经费中列支。

(二)发布公告。6 月29 日在《冠县政务网》发布公告, 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三)实施购买。7月4日组织召开竞争性评审,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7月4日,与承接主体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五)双方履约。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为 2023年7月15日—2025年6月15日。项目实施期间,购买主体应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宣传推广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 监督,严禁转包。

(六)项目验收。承接主体实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 项后,购买主体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等 及时组织对承接主体履约情况的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资金拨付。购买主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现行财 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八)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购买主体按照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应及时组织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的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冠县就业”智慧平台试运行以来,已经汇集近16万位求职者的基本信息及5300余家用人单位信息。截至目前,以线下带动线上,共同发力,已举办14场线下招聘会,6场线上招聘会,共有640余家企业参加,提供职位2000余个,涵盖交通物流、纺织服装、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信息科技、中介服务、教育培训、批发零售等多个行业,吸引各类求职者3000余人,现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000余人。以后至少每月举办一次招聘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现场与网络、综合与专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推动企业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有效对接。

总结以往招聘会工作,宣传推广工作尤为重要,关系到招聘会活动的整体服务效果,传统的宣传方式不能达到预期宣传效果,新媒体及短视频的宣传方式作用非常明显,我们需要加强短视频的推广,让更多的企业和求职者进驻到“冠县就业”智慧平台。目前我局平台运维人员技术力量及技术水平都有待充实和提高,需要专业推广及技术团队对接短视频平台,推广我们的智慧就业平台。

二、项目的名称和购买主体

该项目为“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推广及技术指导。购买主体为“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计划起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2025年6月15日。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

该项目属于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县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项目费用支出,6万元/年,两年共计12万元。

五、拟采用的购买方式及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

拟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承接主体)。承接主体需具备为“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活动提供全程推广及技术指导的必备条件。

六、服务拟达到的预期效果

该项目的承接主体要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为我县“冠县就业”智慧平台招聘会活动前期宣传视频的制作、短视频平台、微信第五条广告投放、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推广,提供招聘会现场工作指导等全程服务。保证招聘会顺利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推动企业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有效对接,每场招聘会前期宣传整体受众群体不少于10万人(每月最少一场招聘会)。

七、工作保障机制

县人社局“冠县就业”智慧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编审、发布公告、竞争性评审、签订合同、履约管理、项 目验收、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资金预算编审。政策依据: (略) 财政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文件第三十七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县级以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从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主要用于以下项目:第六项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重点用于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测评和辅导、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有组织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就业失业信息统计和城乡劳动力调查等。财政部门同意从就业补助资金经费中列支。

(二)发布公告。6 月29 日在《冠县政务网》发布公告, 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三)实施购买。7月4日组织召开竞争性评审,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7月4日,与承接主体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五)双方履约。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为 2023年7月15日—2025年6月15日。项目实施期间,购买主体应加强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宣传推广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 监督,严禁转包。

(六)项目验收。承接主体实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 项后,购买主体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等 及时组织对承接主体履约情况的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资金拨付。购买主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现行财 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八)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购买主体按照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应及时组织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评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