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山县晟丰矿业有限公司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钟环审〔2023〕22号
关于钟山县晟丰矿业有限公司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钟环审〔2023〕22号
钟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钟 (略) 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2-*)性质为技改, (略) 钟山县钟山镇程石村委石屋步村平山凹(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0′28.15″,北纬24°31′2.02″)。本项目占地面积15970m2,项目本次技改主要利用原铁精矿堆场、原尾矿坑及堆场进行布置,新增购置搅拌机3台、板框压滤机1台、打砂机1台及沉淀罐1个并新增蓄水池一座,同时利用原项目三级沉淀池1座、清水池1座。项目在一年内处置完现存8万吨钟山县珊瑚镇东部水塘淤泥(已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4万吨原项目尾矿浆(铁尾矿),处置规模为12万吨/年。产品方案为:尾矿泥饼9.4万吨/年、尾矿砂1.8吨/年、铁矿/铝矿0.2吨/年,项目本次技改产品去向均为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工艺流程:项目原遗留尾矿浆、东部水塘尾矿粉砂→摇床(→铁矿/铝矿)→振动搅拌机(→打砂机→尾矿砂)→沉底罐→板框压滤机→含水率测定→装车外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6.5万元,占投资额的28.25%。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天泰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周边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建设占地不涉及饮用水保护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石屋步新寨子(南面138m)、西北面居民散户(东北面448m)、东南面居民散户(西北面394m)。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富川江(东面376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天泰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施工时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超载,运输车辆及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产生的设备包装废物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2.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漏油对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堆放点应做好防排水设置,防止固体废物受雨水冲涮流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4.施工期一般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渣土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外运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三)项目营运期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 营运期厂区内设置2米高围挡,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工区均为水泥硬化地面,通过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并配备喷淋或雾炮除尘装置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
2. 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罐或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泵入清水池,用于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安装防震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音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采取降噪设施,生产工人佩戴耳塞,合理布局产生噪声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
4. 营运期树枝等杂物在搅拌机中离心力作用下会被分离出来,经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满场填埋;沉淀池沉渣处理后,合理合法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 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报告中提出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若一年后未实施完成,需提前向我局报备。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钟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报批申请及《钟 (略) 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评价标准适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了较明确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本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2-*)性质为技改, (略) 钟山县钟山镇程石村委石屋步村平山凹(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0′28.15″,北纬24°31′2.02″)。本项目占地面积15970m2,项目本次技改主要利用原铁精矿堆场、原尾矿坑及堆场进行布置,新增购置搅拌机3台、板框压滤机1台、打砂机1台及沉淀罐1个并新增蓄水池一座,同时利用原项目三级沉淀池1座、清水池1座。项目在一年内处置完现存8万吨钟山县珊瑚镇东部水塘淤泥(已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4万吨原项目尾矿浆(铁尾矿),处置规模为12万吨/年。产品方案为:尾矿泥饼9.4万吨/年、尾矿砂1.8吨/年、铁矿/铝矿0.2吨/年,项目本次技改产品去向均为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工艺流程:项目原遗留尾矿浆、东部水塘尾矿粉砂→摇床(→铁矿/铝矿)→振动搅拌机(→打砂机→尾矿砂)→沉底罐→板框压滤机→含水率测定→装车外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6.5万元,占投资额的28.25%。
三、环境保护目标
广西天泰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周边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建设占地不涉及饮用水保护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石屋步新寨子(南面138m)、西北面居民散户(东北面448m)、东南面居民散户(西北面394m)。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富川江(东面376m)。
四、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广西天泰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五、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施工时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超载,运输车辆及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产生的设备包装废物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2.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漏油对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堆放点应做好防排水设置,防止固体废物受雨水冲涮流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4.施工期一般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渣土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外运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三)项目营运期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 营运期厂区内设置2米高围挡,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工区均为水泥硬化地面,通过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并配备喷淋或雾炮除尘装置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
2. 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罐或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泵入清水池,用于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安装防震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音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采取降噪设施,生产工人佩戴耳塞,合理布局产生噪声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
4. 营运期树枝等杂物在搅拌机中离心力作用下会被分离出来,经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满场填埋;沉淀池沉渣处理后,合理合法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 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请执法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报告表批复后,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报告中提出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若一年后未实施完成,需提前向我局报备。
十、项目开工前需到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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