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关于海南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关于海南盛 (略) “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海南盛 (略) “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海南盛 (略) 开发建设的“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一环路北侧,国土证证号为老城国用(2013)第1431号,证载面积75477.67㎡,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0年2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10月25日变更后所批“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75477.67㎡,总建筑面积42083.51㎡,地上建筑面积31484.56㎡,地下建筑面积10598.95㎡,建筑高度为:43.5m,容积率为:1.499,建筑密度为:14.17%,绿地率为:40.05%,停车位为:1132个。
根据企业申报的“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建筑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总图
1、7#楼正负零标高由21.70调整21.90;
2、优化调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布置;
地下室
1、调整地下室设备机房和车位的布置以及地下室的找坡方案,增加充电桩车位防火隔墙;
2、7#楼底板标高受找坡影响,标高由16.400调整为16.600。减少7#楼下方的人防工程。二期人防防护单元面积由5238.46㎡调整为3247.48㎡;
3#楼
1、a、地下室楼梯间在首层需直通室外,相应增加通道。b、住宅部分电梯厅净宽的要求,楼梯间隔墙厚调整为100厚,通道处增加隔墙并开门。后期出于屋面检修,通道上增设一道门;
2、北面功能房间调整成架空和商铺,原老人活动真心调整至西面。二层室外不可到达部分由露台调整为屋面。取消二层平面中住宅交通核心筒的开门,并将电梯厅调整为储藏间,二层根据公共设施面积指标取消部分居委会办公室、商业为露台,以及调整首层护理站布置;
3、A2户型阳台调整为卫生间、调整厨房外窗及推拉窗宽度,A3户型主卧取消北侧外窗同时为避免对视调整飘窗。A1、A3户型的卫生间调整布局;
4、根据效果图补充入户大堂造型表达。取消屋面工具间;
5、A1、A3入户过道调整为阳台;调整A2户型入户门隔墙位置;A1户型起居室阳台空调板调整为阳台。更新楼栋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由12700.24㎡调整为12632.27㎡;总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52.40㎡调整为321.77㎡;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2547.84㎡调整为12310.50㎡;
6#楼
首层取消部分架空并增设地下室进排风井;增设地下室发电机房排烟井;
梯间隔墙厚调整为100厚,通道处门位置、尺寸调整;
南侧B2(C2)户型阳台调整为卫生间、调整厨房外窗及主卧凸窗宽度,次卧凸窗取消调整开窗方向。北侧B1(C1)户型卫生间调整布局、主卧凸窗调整宽度,起居室阳台空调板取消改为阳台;
根据效果图补充入户大堂造型表达,调整首层坡道;取消屋面工具间;
北侧B1(C1)户型入户过道调整为阳台;调整南侧户型入户门隔墙位置。更正各层建筑面积。更新楼栋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由5779.84㎡调整为5794.45㎡;总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73.64㎡调整为144.28㎡;总计容建筑面积由5306.2㎡调整为5650.17㎡;
7#楼
1、首层增设地下室进排风井;
2、楼梯间隔墙厚调整为100厚,通道处门位置、尺寸调整;
3、南侧C4(D3)户型阳台调整为卫生间、调整厨房外窗及主卧凸窗宽度、次卧凸窗取消调整开窗方向;北侧C1(D1)户型卫生间调整布局;北侧C2(D4)户型主卧窗取消一道墙体,C1(D1)户型、C2(D4)户型主卧凸窗调整宽度,过道改为阳台,起居室阳台空调板取消改为阳台;
4、根据效果图补充入户大堂造型表达。取消屋面工具间;
5、调整南侧C4(D3)户型入户门隔墙位置。更新楼栋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由13004.48㎡调整为12969.21㎡;总不计容建筑面积不变由943.30㎡调整为895.90㎡;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2061.18㎡调整为12073.31㎡;
本次调整后,“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75477.67㎡,总建筑面积41993.94㎡,地上建筑面积 31395.93㎡,地下建筑面积10598.01㎡,建筑高度为:43.75m,容积率为:1.499,建筑密度为:14.93%,绿地率为:40.01%,停车位为:1132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30日
关于海南盛 (略) “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海南盛 (略) “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海南盛 (略) 开发建设的“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一环路北侧,国土证证号为老城国用(2013)第1431号,证载面积75477.67㎡,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0年2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10月25日变更后所批“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75477.67㎡,总建筑面积42083.51㎡,地上建筑面积31484.56㎡,地下建筑面积10598.95㎡,建筑高度为:43.5m,容积率为:1.499,建筑密度为:14.17%,绿地率为:40.05%,停车位为:1132个。
根据企业申报的“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建筑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总图
1、7#楼正负零标高由21.70调整21.90;
2、优化调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布置;
地下室
1、调整地下室设备机房和车位的布置以及地下室的找坡方案,增加充电桩车位防火隔墙;
2、7#楼底板标高受找坡影响,标高由16.400调整为16.600。减少7#楼下方的人防工程。二期人防防护单元面积由5238.46㎡调整为3247.48㎡;
3#楼
1、a、地下室楼梯间在首层需直通室外,相应增加通道。b、住宅部分电梯厅净宽的要求,楼梯间隔墙厚调整为100厚,通道处增加隔墙并开门。后期出于屋面检修,通道上增设一道门;
2、北面功能房间调整成架空和商铺,原老人活动真心调整至西面。二层室外不可到达部分由露台调整为屋面。取消二层平面中住宅交通核心筒的开门,并将电梯厅调整为储藏间,二层根据公共设施面积指标取消部分居委会办公室、商业为露台,以及调整首层护理站布置;
3、A2户型阳台调整为卫生间、调整厨房外窗及推拉窗宽度,A3户型主卧取消北侧外窗同时为避免对视调整飘窗。A1、A3户型的卫生间调整布局;
4、根据效果图补充入户大堂造型表达。取消屋面工具间;
5、A1、A3入户过道调整为阳台;调整A2户型入户门隔墙位置;A1户型起居室阳台空调板调整为阳台。更新楼栋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由12700.24㎡调整为12632.27㎡;总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52.40㎡调整为321.77㎡;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2547.84㎡调整为12310.50㎡;
6#楼
首层取消部分架空并增设地下室进排风井;增设地下室发电机房排烟井;
梯间隔墙厚调整为100厚,通道处门位置、尺寸调整;
南侧B2(C2)户型阳台调整为卫生间、调整厨房外窗及主卧凸窗宽度,次卧凸窗取消调整开窗方向。北侧B1(C1)户型卫生间调整布局、主卧凸窗调整宽度,起居室阳台空调板取消改为阳台;
根据效果图补充入户大堂造型表达,调整首层坡道;取消屋面工具间;
北侧B1(C1)户型入户过道调整为阳台;调整南侧户型入户门隔墙位置。更正各层建筑面积。更新楼栋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由5779.84㎡调整为5794.45㎡;总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73.64㎡调整为144.28㎡;总计容建筑面积由5306.2㎡调整为5650.17㎡;
7#楼
1、首层增设地下室进排风井;
2、楼梯间隔墙厚调整为100厚,通道处门位置、尺寸调整;
3、南侧C4(D3)户型阳台调整为卫生间、调整厨房外窗及主卧凸窗宽度、次卧凸窗取消调整开窗方向;北侧C1(D1)户型卫生间调整布局;北侧C2(D4)户型主卧窗取消一道墙体,C1(D1)户型、C2(D4)户型主卧凸窗调整宽度,过道改为阳台,起居室阳台空调板取消改为阳台;
4、根据效果图补充入户大堂造型表达。取消屋面工具间;
5、调整南侧C4(D3)户型入户门隔墙位置。更新楼栋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由13004.48㎡调整为12969.21㎡;总不计容建筑面积不变由943.30㎡调整为895.90㎡;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2061.18㎡调整为12073.31㎡;
本次调整后,“盛达美朗豪庭二期”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75477.67㎡,总建筑面积41993.94㎡,地上建筑面积 31395.93㎡,地下建筑面积10598.01㎡,建筑高度为:43.75m,容积率为:1.499,建筑密度为:14.93%,绿地率为:40.01%,停车位为:1132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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