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上发改投资〔202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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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上发改投资〔2023〕73?号

上思县 (略) :

贵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主的函》(2023年6月16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0年9月29日对该项目批复项目建议书(上发改投资〔2020〕160号),于2020年10月29日对该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发改〔2020〕40号),于2022年3月29日对该项目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上发改〔2022〕12号),原批复的项目业主为贵单位下 (略) (略) 。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项目合同)》(2021年8月18日)约定 (略) (略) 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广西 (略) 和广西 (略) 共同出资成立广西上思环投 (略) (略) ,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综上,我局同意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主变更为广西上思环投 (略) 。




上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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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 (略) :

贵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主的函》(2023年6月16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0年9月29日对该项目批复项目建议书(上发改投资〔2020〕160号),于2020年10月29日对该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发改〔2020〕40号),于2022年3月29日对该项目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上发改〔2022〕12号),原批复的项目业主为贵单位下 (略) (略) 。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项目合同)》(2021年8月18日)约定 (略) (略) 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广西 (略) 和广西 (略) 共同出资成立广西上思环投 (略) (略) ,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综上,我局同意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主变更为广西上思环投 (略) 。




上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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